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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4
資料來源
一、12歲以下性侵案件,加害人近50%為家庭成員。若兒童為6歲以下,除了不了解身體自主權概念,無法判斷何謂侵犯,也無法說出哪個身體部位遭侵犯,若透過繪本可藉由講師帶領兒童學習身體界線、遭遇危險可如何表達、逃脫等,教導兒童自我保護概念。
二、性侵防治概念應從小扎根,並走入社區,建議區公所可與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圖書館、社會局親子悠遊館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等合作,提供場地及經費辦理小班制兒童繪本(性侵防治繪本)親子共讀活動。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民政局與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圖書館及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作辦理性侵防治繪本共讀課程」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各機關推動性別宣導活動情形部分,目前初步辦理成果如下:
(一)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每年補助國小及幼兒園辦理「性別意識成長教育」親子讀書會計15場。
(二)文化局所屬公共圖書館辦理常態性說故事活動,每月固定140場。
(三)社會局家防中心辦理各機關學校之家暴及性侵等宣導活動。
二、有關各區公所與前開各機關共同推動辦理小班制兒童繪本性侵防治繪本親子共讀活動部分,本府民政局已於7月14日以南市民區字第1120916581號函各區公所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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