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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18
資料來源
一、隨著本市道路維修工程逐年增加,每年產生大量瀝青刨除料。惟目前堆置空間已趨飽和,且缺乏集中收料場與完善的再利用系統,致使刨除料多暫置於非正式場域,衍生環保及法規風險,亟需建立妥善處理機制。
二、建議市府制定廢料登記及再利用流程,並鼓勵於公共工程中優先使用再生料,以促進廢料妥善去化,落實循環經濟與資源永續理念。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市府建立瀝青刨除料集中處理與再利用機制,盤點空間資源,設置臨時集中暫置場,降低非法棄置與環境風險,推動資源循環、符合永續城市目標。」案,敬答覆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刻正擇定全國4縣市辦理瀝青刨除料集中暫置場試行計畫,本府工務局後續將視試行縣市實際執行情形後配合中央政策辦理。
另本府工務局為配合國家循環經濟與減少碳排政策,自114年3月1日起自辦工程或補助公所案件,無論新闢道路或養護案件,其道路寬度12公尺以下一律使用再生瀝青混凝土材料辦理道路工程,以解決刨除料去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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