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4/6/26
資料來源
一、據民眾反映,多數遊戲場設置溜滑梯、盪鞦韆、沙坑等設施,較適合12歲以下兒童遊玩,12歲以上青少年缺乏盡情運動、揮汗的戶外場域。
二、建請市府工務局盤點適合場地,增設符合青少年的遊戲場,滿足多元需求。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市府工務局增設適合12歲以上青少年學童跑跳遊戲場,讓青少年鍛鍊肢體協調性與肌耐力,在遊戲中兼具挑戰體能的活動空間。」案,敬答覆如下:
參照我國國家標準「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CNS12642所規範,設置規範年齡範圍以2-12歲兒童為主,12歲以上青少年則依照國健署建議,以中等費力以上之活動為主,例如騎自行車,籃球,排球,跑步,游泳等活動。本府工務局委託體育局於新市區公滯11設立全民運動中心,目前初步設計規劃完成,目前預計2025年底完工,將提供12歲以上青少年合適之鍛鍊場域。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