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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資料來源
一、依據民眾反映,該路面年久失修導致有龜裂破損嚴重且部分有坑洞下陷,影響行經該處之用路人往來通行之安全疑慮,亟需重新鋪設路面。
二、建請市府儘速擇期將上開路面予以重新鋪設,以保障民眾往來通行及身體健康安全。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南區三官路176巷5弄路面重新翻修,以保障用路人通行往來之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南區三官路176巷5弄為路面路寬8M以下之道路,依據「台南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及本府109年3月16日府工園一字第1090132340號公告規定,由權責機關-台南市南區區公所卓處,本府工務局已於112年11月15日以南市工務一字第1121501706號函轉請南區區公所研議辦理。
二、另依據台南市南區公所112年11月24日南南經字第1120867151號函示,此道路查有民眾陳情將現況連鎖磚材質改為瀝青鋪面,公所已於112年9月13日將調查表交與里辦公處調查,俟里辦公處回復調查表後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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