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4/6/26
資料來源
連署人/蔡育輝、王宣貿、吳禹寰、蔡淑惠、趙昆原、陳怡珍、盧崑福、陳昆和、周麗津、林冠維
連署人/蔡育輝、王宣貿、吳禹寰、蔡淑惠、趙昆原、陳怡珍、盧崑福、陳昆和、周麗津、林冠維
一、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
二、查台南市議會無障礙環境之營造,包含本席與同仁多次提交包含字幕提供、手語翻譯員擴大適用於專案報告議程、無障礙坡道設計等,容有議案查詢資訊可供參照,歷年議會亦完成部分改善。
三、惟於議會永華議事廳建物之地下會議廳、二樓會議廳、四樓旁聽席等公共空間處迄今尚未規劃改善設置無障礙席位(輪椅席位)。按前揭場地常為公聽會、說明會、演講講習等自辦或外借活動場地之用,皆為《建築技術規則》第十章「建築設計施工編」所律定第A、D、G類場所,依法應進行保障身心障礙公眾近用權利、設置適足構件舆設備,俾使建築物、空間均得為行動不便者可獨立到達、進出及使用。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會永華議事大樓地下1樓大型簡報室已設置無障礙席位(輪椅席位)6席,2樓大會議廳設有4席,以及4樓旁聽席設有4席,以保障身心障礙公眾近用權利。
連署人/蔡育輝、王宣貿、吳禹寰、蔡淑惠、趙昆原、陳怡珍、盧崑福、陳昆和、周麗津、林冠維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