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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
資料來源
因南科蓬勃發展關係,安定、善化、新市等外來人口增多,新建案增加,造成新成屋停車位不足,新舊住戶停車問題日趨嚴重,因上述地區皆為舊部落,道路規劃狹小以不敷大量人口使用,停車亂象頻生,並已影響到發生災難時救災困難度,故建請市政府研議,建商在規劃新成屋時需有足夠的停車位置,才可開始販售。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制定建商蓋房子時需先考量住戶停車位問題規範」案,敬答覆如下:
一、建築物新建時,依都市計畫法令或都市計畫書之規定,設置停車空間。其未規定者,將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章第十四節第59條規定,設置停車位。
二、新建集合住宅大樓,其設置停車位數達360個或開發樓地板面積達48000平方公尺者,依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規定,提請本府交通局辦理交通影響評估,本府工務局再據以核發建造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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