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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4
資料來源
茲因前往祝賀鑽石婚夫妻時接到獲表揚夫妻陳情,強調現代社會婚姻維繫不易,因此若婚齡已達60年之夫妻完為難能可貴,在沒有危害社會不良紀錄下,皆應給予家庭關係盡心盡力維護之肯定。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茲請台南市政府給予婚齡已達60年一甲子之鑽石婚鄉親夫妻皆授予表揚,而不應以限定對數為由挑選之」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自100年起,為表達對鑽石婚佳偶之崇敬與重視,於每年重陽節前夕辦理鑽石婚表揚,由各區公所及本市立案老人團體(會)推薦受表揚佳偶以公開表揚並頒贈匾額、喜餅等。
二、為因應超高齡社會,符合受表揚資格對數增加,以集中辦理1場次表揚,致長者舟車勞頓,又表揚時程冗長、體力不堪負荷等因素,故滾動式調整,自「113年度起」分別於民治、永華市政中心各辦理1場,且各區公所增加推薦至2對(各區人口數每滿10萬人得再推薦1對,以此類推;老人團體可推薦1對),擴大表揚對數(112年度以前各區公所及老人團體僅得各推薦1對)。
三、倘開放不限對數辦理表揚(由區公所提報,不開放老人團體推薦),則表揚對數推估每年表揚300對(依區公所109-114年平均表揚對數計算),典禮時程冗長,長輩體力恐不堪負荷,場地及工作人員不易安排,而表揚活動(含禮品等)所需經費預估需新台幣428萬5,800元整,較原經費提高約4倍以上,又區公所已依各區風俗民情、特性及創新作為等自辧表揚活動,則為重複性表揚。爰本府將持續考量,研議調整表揚規劃與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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