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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資料來源
一、校園登革熱噴藥應由教育局編列經費統籌,而非由各學校自行安排。
二、另外針對私校的部分,也應該回歸主管機關來處理。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校園登革熱噴藥應由教育局統籌處理」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自109年起由教育局與環境保護局及本市37區公所共同合作,將本市公立(含國立與市立)學校納入每年度第一階段環境衛生消毒作業施作範圍,使登革熱區塊防治效益更臻完善。
二、因應本市今(112)年度登革熱疫情發展,為維護學生健康安全,本府教育局專案補助學校登革熱防疫經費,可使用於校園環境整理、噴藥、購置防疫用品(防蚊液、防蚊掛片、捕蚊燈、藥劑等)」、鋪設水溝細紗網等用途,並宣導鼓勵師生可穿著淺色長袖衣褲到校,防止病媒蚊叮咬,加强自我防護(蚊)措施,此外,於112學年度開學前後另由本府教育局與PCO業者合作,簽訂勞採購契約,協助疫情熱區轄屬學校進行四場次以上之噴藥消毒作業。
三、針對國私立學校,除國教署有針對其轄屬國私立學校補助防疫經費每校5萬元(用於購買環境用藥、噴藥及環境清理修繕),本府教育局亦補助相關校園登革熱防疫經費,補助標準依學校班級數,40班(含)以上(18校)每校2萬5,000元,39班(含)以下(30校)每校1萬5,000元,總計新台幣91萬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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