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3/7/4
資料來源
一、期望市府參考台中市府之政策,鼓勵青年就業推出更友善的政策,針對特定弱勢族群青年朋友特別編列預算,建請研擬弱勢青年就業獎勵金。
二、弱勢青年就業獎勵金設籍台中市29歲以下低收、中低收入戶或背負學貸族壓力的弱勢青年,經推介就業滿3、6個月,各加碼發給5,000元獎勵金,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領3萬5,000元勵金。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擬弱勢青年就業獎勵金」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社會局於103年已制定「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低收入戶及中 低收入戶就業獎勵津貼計畫」,並於111年8月29日修訂計畫,將補 助資格由「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放寬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 構及相關政府機關單位推介、推介後自行就業或社工媒合」。
二、 本計畫為補助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市相對不利就 業人口群其符合計畫補助資格者,就業滿1個月可補助新台幣 5,000元;任職滿4個月,續補助新台幣5,000元;任職滿10個月, 續補助新台幣5,000元;任職滿1年,續補助新台幣1萬元,最高補 助新台幣2萬5,000元。
三、 112年截至6月底,計有6人次受惠,計核撥新台幣4萬5,000元,並 結合勞政單位進行宣導,提供是類民眾於勞政單位媒合就業時,知 悉相關穩定就業獎勵津貼資源,本局後續將依執行情形做滾動式 檢討及積極鼓勵弱勢民眾穩定就業,申請就業獎勵津貼。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