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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3
修正「桃園市議會議事規則」第8條,提請討論。
資料來源
提案人
林志強
連署人/陳雅倫、徐景文
#民政
目前「桃園市議會議事規則」第8條提案僅規定「議員」、「市政府」可提出議案,本席以立法院為最高立法機關為典範,可提案單位應增加「黨團」,展現黨團價值、健全黨團運作、提升議會功能。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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