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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資料來源
一、本市公共危險物品列管場所共計686家,其中達管制量30倍以上計322家、未滿30倍計364家,本會期檢查360家次,其中竟高達71家次不符相關規定。二、其中,應設保安檢查員列管場所計323家,已完成設置計247家,尚有76家未設置,存有安全疑慮。三、建請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應加速針對「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加速設置保安檢查員,以確保公共安全。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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