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六都議會
贊助
台北市議會
新北市議會
桃園市議會
台中市議會
台南市議會
高雄市議會
關於觀測站
意見回饋
資料更新說明
關於我們
前往《報導者》
報導者開放實驗室
贊助我們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3/6/21
社會住宅維護管理及合約審視。
資料來源
提案人
湯詠瑜
連署人/何權峰、黃彥毓
#工務
#社會住宅政策
社會住宅的維護管理應於合約內載明相關業管單位並明訂檢查機制,方能作為終止合約要求適法性之依歸,並於管理出現問題時設立接管機制停損點,保障住戶權益。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問題回報
分享
文字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