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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資料來源
高雄市人口密集,大眾運輸發展尚未完善,且停車空間不足,為照顧住戶的停車需求,建議對於不影響行人通行的停放車輛,放寬騎樓管理使用的規定,讓民眾有更多的選擇和便利。此外,也可減少執法人員的負擔,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和衝突。原條例為:經本府公共應保留一點五公尺行人步行空間,且建物出入口保留一點二公尺空間以外之區域。建議更改為:經本府公共應保留一點五公尺行人步行空間,且建物出入口保留一點二公尺空間以外之區域,不影響行人通行之停放車輛不在此限。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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