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3/5/2
資料來源
一、本市地方總預算辦理各類人員聯誼活動經費3,840元,單位如下(警察局部份為民防、義警、義刑等單位,消防局部份為救災義消、防宣義消、救護義消等單位,民政局部份為里長、鄰長、巡守隊、調解委員會、租佃委員等單位)。二、為配合國內觀光旅遊業之發展,活動補助費3,840元開放本島及離島地區,超額部份由使用者付費補足。
一、經查本市聯誼活動費係考量里長、鄰長、守望相助隊、調解委員及租佃委員平日協助各項服務,為慰勉其辛勞,並增進基層組織人員之交流連繫,故編列3,840元聯誼活動費,促使業務順利推展。
二、為使聯誼活動內容豐富多元,聯誼活動之辦理形式、日期及地點,係由各區公所依地方需求辦理,本府未予以限制;至超過每人3,840元預算之部份由使用者付費,相關程序由各區公所依政府採購法及規定本權責辦理。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