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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3
資料來源
一、原民局於每周一、三,會定期安排律師諮詢服務,族人經諮詢後,方能確定是否需申請法扶律師,進行訴訟代理。二、因原民局所提供之法律諮詢服務,並不包含申請、派遣律師之服務,造成族人不便,甚至延誤相關法律程序,原民局應主動與法扶基金會合作派遣律師。
(一)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法律服務要點」(下稱本要點),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原住民法律諮詢及扶助,包含法律諮詢;調解、和解之代理;法律文件撰擬;訴訟、非訟或仲裁之代理、辯護或輔佐;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具有特殊情況者,得予專案扶助。
(二)另依本要點第8點規定,涉犯刑事案件,經偵查機關開始偵查時,得向法扶基金會請求簡易程序申請指派扶助律師到場。
(三)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宣傳法律服務措施,提供適時的法律服務,確保原住民族司法權益,維護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及傳統文化慣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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