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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6
資料來源
原住民族健康法於112年5月26日由立法院完成三讀,其條文明文規定,醫療機構、護理機構、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其他健康照護服務機構,應鼓勵所屬人員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安全相關課程,以提升原住民族健康照護服務品質。
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略以,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專業法規之繼續教育課程,應包括相關機關所定原住民族、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之課程。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業提供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及能力之課程師資,提供辦理繼續教育訓練課程單位參用,本市所屬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可自行報名相關課程,俾利每六年更新長照人員認證小卡。
三、另上開課程因非屬醫事人員應完成之繼續教育積分課程,爰暫無醫事公、學會及相關團體開辦是類課程。為使本市醫事人員了解原住民族文化,已請本府衛生局將原住民族文化安全與健康促進等相關課程資訊轉知本市醫療機構知悉,以利提供文化適切性之醫療照顧。,(一)衛生福利部於111年9月2日公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已提供該部有關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課程課綱及原民會111年文化安全導論師資名單,並請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開課單位參酌辦理。
(二)有關本市醫療及健康照護機構所屬人員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安全相關課程案,後續將由本府相關單位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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