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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3
資料來源
連署人/楊春妹、陳明義、蔡錦賢、陳世軒、李翁月娥、蘇泓欽、黃桂蘭、陳儀君、廖先翔、黃淑君、黃心華、顏蔚慈
連署人/楊春妹、陳明義、蔡錦賢、陳世軒、李翁月娥、蘇泓欽、黃桂蘭、陳儀君、廖先翔、黃淑君、黃心華、顏蔚慈
建請市府重新檢討原住民急難救助預算編列不足,並積極研謀投注預算補足。
(一)本市市民(含原住民)如有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戶內人口發生意外事故致死、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等情事,於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喪葬救助最高補助新台幣(以下同)3萬元;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救助最高補助2萬元;生活救助最高補助1萬元。
(二)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亦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提供遭遇緊急危難或災害致生活陷於困境之原住民之急難救助,由各區公所受理申請,以迅速就近協助有需要之原住民家庭。
(三)此外,本府社會局及原住民族行政局亦透過民間團體資源共同來協助原住民家庭渡過困境。
連署人/楊春妹、陳明義、蔡錦賢、陳世軒、李翁月娥、蘇泓欽、黃桂蘭、陳儀君、廖先翔、黃淑君、黃心華、顏蔚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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