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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資料來源
連署人/呂家愷、林國春、曾煥嘉、戴湘儀、王威元、金瑞龍
連署人/呂家愷、林國春、曾煥嘉、戴湘儀、王威元、金瑞龍
一、淡水區濱海路一段至濱海路二段間為雙向各2車道配置,臨路口處2車道規劃為內側左轉專用道、外側直行車道,惟外側直行車恰逢公車停靠站時後方車輛立即切換內側車道,駛近路口此時為左轉專用道,致許多直行車因此而遭交通違規舉發。二、112年10月4日晚間發生淡海輕軌與汽車擦撞,駕駛因車輛超越白色導引線等待區而去壓到輕軌軌道範圍,目前標線之設計己影響到輕軌乘客之生命安全。
一、經查濱海路1段及2段為輕軌平面路段與一般車道共用,車輛通行以交通安全為優先考量,必須給予左轉車流明確號誌燈號指示通行時間,內側車道須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30條規定配置為左轉專用車道,於近路口處繪設禁止變換車道線,俾與輕軌通行作時段區隔;倘調整內側為直行左轉共用車道及調整為單邊禁止變換車道線,易產生路口車流交織,爰經評估宜維持現況。
二、次查本府交通局前已檢視案址路段各路口左彎待轉區線範圍,並已適當調整並縮減左彎待轉區範圍。
連署人/呂家愷、林國春、曾煥嘉、戴湘儀、王威元、金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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