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3/12/13
資料來源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蘇錦雄Paylang.Caya、楊春妹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蘇錦雄Paylang.Caya、楊春妹
本市不分原鄉部落或都會地區之全體原住民族人皆為這城市不可區分的一份子,新北市政府應拋棄過去輔導原住民適應都市的傳統思維,務實從族人生活水平、職業特性、經濟所得、傳統文化及族群語言慣習出發,積極研訂出既具有文化性且能兼顧原住民各面向發展的政策,進而擘劃原住民施政藍圖與綜合發展計畫,維護族群延續及多元共榮的基本權利,實踐支持原住民族群、部落、家戶乃至個人的政策目標。
(一)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業以112年1月8日新北原祕字第1130035478號函請本市烏來區公所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1條及「地方制度法」第6條等相關規定辦理原住民族機關及道路恢復傳統地名,並尊重當地族人更名意願。
(二)為尊重當地既定之生活事實狀態之安定性,若當地居民有意願回復原住民族部落及山川傳統名稱,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將協助本市烏來區公所推動。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蘇錦雄Paylang.Caya、楊春妹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