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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
資料來源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楊春妹、蘇錦雄Paylang.Caya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楊春妹、蘇錦雄Paylang.Caya
本市不分原鄉部落或都會地區之全體原住民族人皆為這城市不可區分的一份子,新北市政府應拋棄過去輔導原住民適應都市的傳統思維,務實從族人生活水平、職業特性、經濟所得、傳統文化及族群語言慣習出發,積極研訂出既具有文化性且能兼顧原住民各面向發展的政策,進而擘劃原住民施政藍圖與綜合發展計畫,維護族群延續及多元共榮的基本權利,實踐支持原住民族群、部落、家戶乃至個人的政策目標。
一、依據老人福利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老人,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及新北市政府113年度重陽節致贈敬老禮金實施計畫第6點第1項:「致贈對象:設籍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至當年度重陽節當月(國曆10月)年滿65歲以上者,其持續設籍本市,於重陽節當月底前(國曆10月)已滿1年且至重陽節當日前1個月仍持續在籍之老人。」
二、本市113年度重陽敬老禮金致贈標準如下:
1、100歲以上之老人:每人新台幣2萬元整。
2、90歲至99歲之老人:每人新台幣5,000元整。
3、80歲至89歲之老人:每人新台幣2,000元整。
4、65歲至79歲之老人:每人新台幣1,500元整。
三、重陽節敬老禮金係屬非法定之社會福利項目,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對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支出項目編列超過一致標準者,將依超出金額全額從一般性補助款扣減,並納入社福預警考核範圍,本府將視財政情況再行評估。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楊春妹、蘇錦雄Paylang.C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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