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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
資料來源
一、目前本市補助原住民族團體辦理文化及教育計畫的經費上限僅為25,000元,且要求自籌經費不低於總經費的75%。二、補助經費低額的情形之下,使得許多團體申請補助時感到經費壓力大,影響申請意願及執行率,限制了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活動發展。
(一)本市或中央設立一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社團及宗教團體之公益活動,可依「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規定申請活動補助經費,每一年度以不超過新台幣2萬5,000元為原則。
(二)本府為補助新北市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活動,以推動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發展並增進原住民族文化認同,特訂定「新北市政府推展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活動補助實施要點」,補助經費最高新台幣6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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