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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
資料來源
有鑑於共享運具的興起,讓許多民眾改變了其生活方式,但仍有許多共享運具明明在市區內卻沒辦法還車,故建請市府協調共享運具業者擴大還車地點。
一、本市公有停車場於113年6月已全數開放共享汽車停放,共255場1,050格,且考量本市夜間停車需求高,針對未滿場之停車場開放共享業者月繳承租,其餘場次則僅供臨時停放,以不同費率引導業者於停車率較低的場次提供消費者租借及還車服務,增進停車場使用效率。
二、為鼓勵本市共享運具營運服務區之拓展,本府交通局已將營運服務範圍納入共享運具經營業營運管理評鑑,作為各共享運具業者營運績效及權利金折減之重要指標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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