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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資料來源
一、市府近年於轄內設置許多自行車道,部分車道設於人行道上採人車共道模式,雖提供自行車騎士順暢及便利的通行空間,惟有時會與人行道上的行人或民眾產生衝突。二、有鑒於自行車道常穿越公車站牌,或有危害等車民眾安全疑慮,建請市府於公車站牌前方設置下車牽行標誌牌,保障候車民眾權益。
本府交通局已於114年2月19日辦理會勘,預計114年4月22日前於捷運景安站(景平路)設置「自行車遇人潮請下車牽行」標誌。,經本府交通局檢視人車共道公車站位,因「捷運景安站(景平路)」站位設於捷運站出口且屬人車共道之人行道,尖峰時間候車民眾較多,本府交通局將該處公車候車區前後試辦設置「自行車遇人潮請下車牽行」標誌牌,並持續蒐集各單位意見改善之。,一、自行車屬慢車,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向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另人行道在適度寬度等條件允許下,可設置人車共道標誌,開放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人行道,但自行車騎乘時仍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本市YouBike已將「違規行人穿越道或供慢車行駛人行道上,未禮讓行人」納入違規記點事項,除持續蒐集相關成效數據,研擬滾動檢討及精進公共自行車違規記點機制,亦持續宣導以提高民眾自行車安全騎乘觀念。
二、本府交通局將針對大量人潮之捷運場站盤點於周邊人車共道的公車站,增加標示提醒,預計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步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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