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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資料來源
一、長期以來,市府原民局缺乏法律背景之專業人才提供服務,致服務族人或原住民相關法制作業品質不佳,影響族人權益。二、市府應爭取更多法制職系公務人員分發至原民局服務,以提升該局法制行政作業品質與成效。
(一)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13條及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五)規定略以,法制專業加給適用對象為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未設法制專責單位者,由直轄市政府核定專責辦理法制業務之職務,並以1人為限;本府原民局組織編制雖無設置法制專責單位,業依前揭規定已設有專責法制人員1人辦理相關法制業務。
(二)為協助提供族人法律諮詢服務,本府原民局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提供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於每週一、三下午2時至5時在本府原民局提供族人免費專業法律諮詢服務。113年度律師駐點次數計97次,諮詢人數計6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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