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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4
資料來源
一、隨著現代生活水準的提高和消費者對食品安全關注度的增加,市場上不法商家利用監管漏洞,流通一些三無產品,這些產品可能存在衛生和品質隱患,更可能危害到市民的身體健康。二、社群地方性社團時常看到有人針對三無產品進行販售,爰請市府建立結合相關的稽查機制,針對食品市場、超市、小商店等多個零售場所,進行隨機抽查與專項檢查,確保「三無產品」 不進入市場流通,另針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加強源頭監管,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的追溯系統,對不符合標準的食品進行及時召回,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亦經由加強民眾的宣傳教育,通過多管道的方式,向市民宣導三無產品的危險程度,提高市民識別不合格產品的能力與食品安全意識,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
為避免部分標示不完整及未經核准輸入之食品流通於市面,本府衛生局以定期與不定期方式進行稽查,並針對市場、夜市攤販、傳統雜貨店及網路平台等加強稽查。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完整包裝食品應以繁體中文標示品名、內容物、淨重、負責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原產地及營養標示等內容;另倘屬進口食品則應依同法第30條申請查驗並取得輸入許可文件。倘查獲上揭違規情節,本府衛生局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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