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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7
資料來源
連署人/曾煥嘉、黃桂蘭、陳儀君
連署人/曾煥嘉、黃桂蘭、陳儀君
一、鑑於目前參與國外體育競賽之補助資格有所限制,部分具代表性與潛力之選手、學生或社會運動人士,雖取得參賽資格,卻因不符補助規定(如非國手身分、未屬特定團體或比賽未列入補助名單)而無法獲得經費支援,影響其赴國際舞台爭光的機會。二、建請市府針對欲赴國外參與體育競賽且未符補助資格之民眾,媒合民間企業贊助,以建立運動友善經濟支持環境。
一、教育部體育署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26-1條,設置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台,協助運動選手及團隊爭取民間贊助,平台整合前開條例稅賦優惠規定,以提升民間贊助體育運動選手或團隊之意願。本市已提報三民高中柔道隊、忠義國小籃球隊、復興國小手球隊等19個運動團隊及跆拳道選手江宜珊、江宜璇等人至該平台,增加選手曝光度。
二、每年辦理體育有功表揚典禮,由市長公開表揚,113年體育有功表揚個人獎項64位、團體獎項11個,包括有功人員、傑出教練、傑出運動員、有功機關團體、績優單項委員會等,透過平面、電視媒體及社群平台彰顯運動員功績。
三、本市運動選手參加國內外賽事,透過社群平台發布競賽成績;規劃網路活動,增加民眾互動,提升選手知名度,如2025萊茵魯爾世界大學運動會、全國運動會等賽會期間,以圖卡、新聞稿增加選手曝光度。
四、結合新北歡樂耶誕城辦理運動派對,活動包括運動員見面會及互動教學等;辦理金牌選手課程,邀請本市運動選手和民眾互動,分享賽事與訓練經驗、運動技巧等,提升運動員知名度。
連署人/曾煥嘉、黃桂蘭、陳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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