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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7
資料來源
一、新北市若由父母或親屬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自行照顧(未送托)得每個月第一胎領取每月5,000 元,第二胎領取每月 6,000 元,第三胎及以上領取每月7,000元。二、若送托至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托育補助如下:公共化托育:每月補助7,000 元(第一胎),第2胎與第3胎以上依序調高1,000元與2,000元。準公共托育(私托或保母):每月補助13,000元(第一胎)。第2胎與第3胎以上分別再加發1,000 元與2,000元。三、新北市公共托育的員額嚴重不足,按審計部資料,新北市2025年0-2歲幼兒總人數約6萬多人,所有公、準公共托育名額(包括公托與私托準公共)僅有16,000人,有近4.4萬的幼兒無法進入公托或準公托,必須找私人保母、或父母親帶。四、無法進入公托的幼兒僅能請領5,000元的育兒津貼,但就讀公共化托育中心的幼兒卻能減免7,000元的托育學費,聘用保母也能減免1.3萬元,十分不公平。五、本席計算若對無法進入公托或準公托的幼兒每個月加發新台幣3,000元的托育補助,一年約需16億元的經費,每個月加發新台幣2,000元,約需11億元,新北市115年的統籌分配款增加約407億,足以支應相關費用,建請市府研議。
一、依據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第11點經費處理及管考規定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7月19日社家幼字第1130660824號函,核定113年度第2次經費時再次重申,本津貼所需經費由中央補助地方政府辨理,並循程序逐年編列預算支應,地方政府不得就本津貼發放金額額外提供同性質之給付,倘有違反,將視其違反情節輕重,在現有分攤比率下,調降中央對該地方政府之補助比率(10%至30%),地方政府應自籌負擔所需經費。
二、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係配合行政院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推動,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皆由中央統一律訂,依本津貼申領作業要點第3點之規定,依兒童出生序每月發放第一名子女新台幣(以下同)5,000元、第二名子女6,0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7,000元津貼;目前中央針對育兒津貼無加碼規劃,提升生育率對策,現金補助僅為策略之一,仍須透過多元配套措施,育兒津貼將持續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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