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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5
資料來源
一、目前台中市公車亭設置辦法規定:候車亭依規「應設於人行道或路肩外側邊緣處,並不得設於彎道路段。」且候車亭之深度以不少於1.5公尺為原則,人行道寬度至少需維持1.5公尺以上無障礙通行空間,以維持人行道上行人通行權益,且用地以公有地為宜,另查候車座椅應設置於人行道或足夠之路外空間,且土地宜為公有地,需不影響後方土地用戶進出為原則。 二、因規定中對於公車亭設置致使如大肚、龍井等地因無人行道妥善規劃、或路邊通常為私人地,使得公車亭無法設置,而舊城區等地公車班次少,民眾須日曬雨淋的候車,希望交通局能夠妥善設置規定,讓公車亭設置更加簡化。
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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