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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資料來源
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35條規定建築物之汽車出入口不得臨接自道路交叉點或截角線,轉彎處起點,穿越斑馬線、橫越天橋或地下道上下口起五公尺以內。 二、經查本市多處加油站設置於道路轉角處,其車道出入處正對行人穿越線,影響行人通行安全,建請市政府落實人本交通政策逕行改善,提供行人完整人行空間。
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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