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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資料來源
針對豐原高中2023年發生的重大校安事件,此案的黃姓校安人員2023年5月被豐原高中記過1次後,不服處分提起訴願;同年9月法治局訴願審議委員會以因學校引用法條錯誤,而不予受理訴願;黃姓校安人員再提行政訴訟,開庭時,學校竟然僅派人事室組員擔任訴訟代理人出庭,並與黃姓校安於法院當庭和解,撤銷原處分。這起社會大眾矚目的重大校安事件,自被懲處人員提訴願時起,學校不僅隱匿未即時上報教育局,及至後續撤銷處分,教育局竟也毫無所知。再以2025年10月非洲豬瘟事件,農業局第一線防疫觀念薄弱未及時採樣、教育局廚餘處理措施遲不下達、環保局廚餘處理場防範措施不當等…,可以看出,若無一套完整的重大事件應變措施,當事件發生時,各單位各行其事,將無益於事件控制,恐令傷害擴大。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對重大事件,應有一套通報與監督機制,確實掌握事件全貌,持續追蹤列管,確保每一起事件都能透明、公正處理。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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