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5/3/19
資料來源
一、社會住宅乃政府蓋房轉租給民眾的住宅,按住宅法規定,其中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政府透過興建社會住宅,打造有一定品質的環境、安全與公共設施管理等社區以及低於市價的租金價格,讓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從最基本的居住提升生活品質,為個人、家庭打造穩定的基礎與未來。 二、身為大都會區的台中市,乃許多原住民離開原鄉部落謀生的城市,讓本市原住民真正落地生根且有穩定安全的生活環境,與政府建構社會住宅之本意相符合。當最基本「住」的需求被保障,本市的原住民才能有更多機會成長茁壯,故住發處之社宅承租戶申請,優先選定原住民戶8%正取名額,後續提升至10%,是本市原住民需要也必須之改善生活實質措施。 三、此外,按住宅法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戶之出租保障比率,若原住民戶保障戶數於正式申請後並未滿額,則後續遞補流程,應比照正式申請的選定程序,將申請遞補之原住民戶優先跳位入住,才能真正落實社會住宅對於本市原住民的保障,並確保各社宅原住民戶之入住比率。
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