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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資料來源
連署人/郭鴻儀、李文俊、李鎮國、張世賢、黃麗招
連署人/郭鴻儀、李文俊、李鎮國、張世賢、黃麗招
一、為挖掘、培訓及照顧台南市績優運動選手,並鼓勵積極參與全國性體育競賽,為台南市爭取優異體育成績,以提升本市運動競技實力,特別提出本案。
二、目前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皆已訂定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三名之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因此建請台南市政府能夠參照其他縣市修訂相關補助辦法。
三、參考資料如附。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市府修訂『台南市參加全國運動會菁英選手補助計畫(草案)』,補助資格增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三名之選手,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台南市參加全國運動會菁英選手補助計畫 」其係針對全國運動會訂定,補助資格對象為當屆全國運動會各運動種類獲得前三名之選手,爰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選手不適用。
二、有關貴會議員提案補助資格增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三名之選手,目前已通過績優選手扎根計畫-全中運金牌選手津貼,針對金牌選手及破紀錄選手提供培訓津貼,另銀牌及銅牌選手後續將研擬納入113年預算追加辦理。
連署人/郭鴻儀、李文俊、李鎮國、張世賢、黃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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