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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4
資料來源
一、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近年總生育率屢創新低,台南市亦呈現相同趨勢,少子化問題已嚴重影響城市長遠發展及勞動力結構。
二、台南市雖已在近年將第一、二胎生育勵金提升至兩萬元,但對比其他縣市的生育獎勵金水平與福利措施,仍有提升空間,難以成為吸引年輕家庭移居、增產的關鍵誘因。
三、透過實質的經濟誘因,可望提高本市年輕家庭的生育意願,緩解少子化衝擊。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台南市政府提高生育獎勵金,第一胎補助4萬元;第二胎補助4.5萬元;第三胎補助5萬元;第四胎補助10萬元,以實質減輕育兒家庭經濟壓力,鼓勵市民生育意願,提升育兒友善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少子化已為國家安全議題。除各地方政府持續發放生育獎勵金外,行政院將亦於115年推動全國性「好孕三方案」,其中「擴大生育補助」政策,每胎補助加碼至10萬元,以鼓勵國民生育。
二、本市「生育獎勵金」雖非法定社會福利,但在中央已提供高額加碼補助下,各縣市政府依財政狀況,仍編列預算續辦,並持續檢討優化申請條件及發放金額,以形塑更完善之育兒支持體系。
三、若本市115年比照提案調整補助標準為第一胎4萬元、第二胎4.5萬元、第三胎5萬元、第四胎以上10萬元,預估所需經費約3億8,600萬元,較現行預算增加約2億元,短期內擴張恐排擠其他市政支出。
四、為兼顧市民期待與市府財政紀律,並避免排擠其他市政建設支出,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推動成效及生育率變化情形,並參考其他直轄市辦理方式,審慎評估調整時機與幅度,以確保政策延續與施政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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