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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資料來源
連署人/黃麗招、李鎮國、蔡蘇秋金
連署人/黃麗招、李鎮國、蔡蘇秋金
一、「内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規定家庭成員未持有自有房屋,對於在部落持有房屋但是無法通勤實際有租屋需求的都市原住民缺乏公平性。
二、目前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皆有訂定「原住民住宅租金補助要點」,放寬持有自有房屋規定,協助無法申請「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經濟弱勢之都市原住民租用住宅減緩經濟負擔,改善居住品質,因此建請台南市政府能夠參照其他縣市訂定相關補助辦法。
三、新北市、桃園市保險對象未排富,建議市府比照中央原民會將保險對象設排富條款。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收文字號:114年1月9日1140000284號
市府回覆執行情形如附件。
連署人/黃麗招、李鎮國、蔡蘇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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