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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資料來源
一、本市青年社團深具發展潛力與能動性,惟資源挹注不足,市府應提供足夠管道與誘因,鼓勵青年發展社團事務及公共參與。
二、除既有硬體空間之提供,建請市府研議成立青年社團專案辦公室,以補助、媒合資源及行政支持等方式,支持青年創新,鼓勵青年活動。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為支持本市青年事務及社團活動,建請教育局偕同研考會成立青年社團專案辦公室,專責協助青年活動。」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支持青年學生社團活動,經查教育部國教署及青年署已訂有相關補助計畫,包含如下:
(一)教育部國教署訂有高中學生自治組織辦理相關知能工作坊實施計畫以補助高中青年學生辦理相關活動,補助上限為每年5萬元。
(二)針對大專學生會辦理活動之補助則有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工作計畫補助大專學生社團。另教育部青年署亦訂有大專校院學生會專題研討課程補助計畫,每案補助金額 10 萬元為原則。
二、本府教育局掌理事項為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教育事項,有關協助青年活動一案,本府教育局後續將與本府研考會討論評估,偕同本府研考會規劃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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