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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資料來源
建請警察局每月將建築工地申請道路臨時使用範圍以里劃分,並將該里範圍列表提供給里辦。
112.11.21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2.11.22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2.12.11 府授警交大字第1120150376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黃瀞瑩議員等提案:「建請警察局每月將建築工地申請道路臨時使用範圍以里劃分,並將該里範圍列表提供給里辦。」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23日議警字第11208002560號函。
二、依「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已規定建築物施工場所進行起重或吊高設備或開挖土方或混凝土灌漿作業時,臨時借用道路施工,應於車輛進出口處安全圍籬設立借用道路告示牌並於施工起前3日知會當地里長,並通知鄰近住戶。
三、另本府警察局業於112年11月27日發函要求各分局,如民眾依「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核准臨時使用道路作業要點」申請臨時使用道路,各分局於核發臨時使用道路通知書時,應副知所屬里辦公處,俾使里長與市民即時知悉里內申請臨時道路使用狀況,以保障用路人安全與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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