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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選區涵蓋之行政區
大安區、文山區
提案數
僅統計本屆期的提案數
議員任期屆數
第12至14屆台北市議員
2025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員工運動競賽假給原則,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體育活動。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參加各項運動競賽擔任選手,比賽及賽前練習給假原則},以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運動競賽。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對街友照護投入更多資源,增加相關人員編制,並制定招募計畫,避免未來出現人才斷層。
建請對街友照護投入更多資源,增加相關人員編制,並制定招募計畫,避免未來出現人才斷層。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社會局應針對社會住宅獨居長者進行造冊,並積極關懷輔導。
社會局應針對社會住宅獨居長者進行造冊,並積極關懷輔導。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民政局提高本市生育獎勵金,以提高本市出生人口,挽救本市新生兒驟降趨勢。
建請民政局提高本市生育獎勵金,以提高本市出生人口,挽救本市新生兒驟降趨勢。 審查意見 114.11.25送請市府於12月底前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請勞動局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以改善職場婦女因婚育離職問題。
鑑於職場婦女因婚姻、生育離職或脫離勞動力人口範圍情形仍嚴峻,既有推動友善育兒職場政策急須精進,請勞動局儘速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之措施,以達兼顧職場友善及提升生育率之效。 審查意見 114(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爭取編列10職等以下公務員「首都加給」預算,以留住基層人力。
鑒於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嚴重人才荒」情形,目前北市府一般公務員人數為1萬4061人,其中10職等以下公務員就佔83%即1萬1760人,不過仍與預算員額相比少1174人,顯示基層公務員嚴重流失,為求有(閱讀更多)
十一月
19
建請市府廣設性別友善及親子友善廁所,並研議配套措施與標章推動,加強資訊揭露與宣導。
建請台北市政府廣設「性別友善廁所」及「親子友善廁所」,並於現有公共設施空間有限情況下,研議可行配套措施,優先設置「親子性別友善廁所標章」,並加強資訊揭露與社會宣導,以協助市民對兒童如廁需求與落實性別友(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審查意見 114.11.04送請市府於2個月內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研考會參考「月經友善空間」概念,盤點本市轄下為民服務機關、公營場館,研擬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與相關友善服務。
建請研考會參考「月經友善空間」概念,盤點本市轄下為民服務機關、公營場館,研擬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與相關友善服務。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25 第14屆(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市府規劃將里鄰建設服務經費每里每年30萬元基礎提高,並加上平衡機制,縮小各里人均經費落差。
建請市府規劃將里鄰建設服務經費每里每年30萬元基礎提高,並加上平衡機制,縮小各里人均經費落差。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25 第14屆第07次臨時大(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台北市政府適度調增鄰長每月車馬費,以反映物價變動並肯定基層協力貢獻。
建請台北市政府適度調增鄰長每月車馬費,以反映物價變動並肯定基層協力貢獻。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25 第14屆第07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市府檢討復康巴士愛心卡制度,取消車資門檻與扣點上限,保障身障市民交通補助效益。
建請市府全面檢討復康巴士愛心卡使用制度,取消現行車資門檻與扣點上限等不合理限制,確保交通補助直接且有效地惠及全體身障市民,落實零障礙交通環境的政策承諾。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勞動局延長中高齡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效期至2年以上,並簡化申請流程以提升企業參與率。
建請勞動局研擬延長「中高齡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效期至2年(含)以上,並建立抽查機制,降低企業資料準備頻率與成本,提升申請數。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跨局處統一既有性別友善廁所標示並設立標章,未來新建廁所須兼顧便器、年齡及親子需求。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有性別友善廁所的標示缺乏統一性,建議市府參考新北市的做法,統一既有廁所的標示並給予標章,同時要求未來新建廁所需兼顧便器、年齡及親子使用需求。 市府回覆指出,已於113年12月17日召開跨局處專案會議,確定性別友善廁所的統一名稱及標示作法,並於114年1月9日函發相關範例及檔案予114座性別友善廁所所屬機關,鼓勵更換標示。 市府表示,性別友善廁所標章試辦計畫將於114年進行,初期選擇品質「優等級」廁所設置單位參與,並於每年第一季辦理評選,搭配4月20日「性別平等教育日」公布結果,後續將輔導新建及改建廁所符合標章要求。 (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市府修訂生育獎勵金規定,針對早產兒補貼以預產期作為出生日依據。
顏若芳等議員指出,現行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未針對早產兒設有配套措施,可能無法充分發揮政策效益及美意,建議市府以早產兒的預產期作為出生日認定基準。 市府回覆表示,目前生育獎勵金的設籍規定已從1年縮短至10個月,並併計新北市與基隆市的設籍期間,但對於以預產期作為認定基準的提議,尚需審慎研議修法可行性。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時程或承諾事項,僅表示將進一步研議相關修法可能性。 (閱讀更多)
2024
十一月
27
建請調增區公所調解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以鼓勵委員積極參與民事調解。
議員指出,區公所受理的民事調解事件日益複雜且專業,考量社會經濟水準及物價上漲,為鼓勵調解委員積極參與,提案調增調解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 市府回覆,認同調解委員長年辛勞弭平紛爭的重要性,並表示將研議調整交通費標準,計畫於115年度預算編列共同性費用時,邀集各區公所共同研議調整。 目前市府已函送相關文件,並表示研議工作尚在進行中,具體調整方案尚未確定。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審查意見 113.11.12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13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建請市府停止黎元停車場改建殯葬專區規劃,並優先評估二殯周邊等非住宅區作為選址方案。
曾獻瑩等議員指出,殯葬處評估將黎元停車場改為殯葬專區的計畫引發大量民怨,認為該規劃可能影響周邊住宅區居民的生活品質及公共利益,建請市府停止該規劃,並針對其他潛在地點(如二殯周邊非住宅區、三山善社及北水處長興場區)進行綜合評估,廣納專家與居民意見,以尋求更適合的選址方案。 市府回應,目前正蒐集各界意見,針對懷愛館周邊及禮儀業者大樓等地點進行可行性綜合評估,並承諾將依議會民政委員會的專案報告決議,於3個月內提出初步方案。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茲建請市府將Youbike2.0E比照Youbike2.0前三十分鐘免費納入敬老卡優惠,以鼓勵長者使用。
議員指出,建議市府將YouBike 2.0E比照YouBike 2.0前三十分鐘免費,納入敬老卡優惠,藉此鼓勵長者使用,並促進綠色運輸的普及。 市府回應表示,目前已於113年2月28日起實施一般悠遊卡及敬老卡使用YouBike前30分鐘免費,對於議員建議的YouBike 2.0E納入優惠,因涉及社會福利及交通政策等專業議題,將持續研議。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研考會以專案管理模式,檢視市府轄管建物及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品質,並制定評分指標逐步改善。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市府轄管建物、附屬場館空間及各級學校的性別友善廁所品質尚未有明確的檢視標準,建議以專案管理模式規劃評分指標,並逐步檢視與調整,以提升性別友善環境的品質。 市府回應,已於113年10月14日召開研商會議,初步規劃由性平辦參考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申辦計畫,研訂評分指標,並啟動相關巡檢作業;113年12月17日開始對轄管建物進行巡檢,114年1月24日函請各級學校辦理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檢核作業。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及台北大巨蛋體育館等大型場館已完成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或標示,並於114年1月17日發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請明訂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法規,以利地方政府推動。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民政局擴大同志友善服務調查範圍,設計自評表並提供個別化回饋。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行市府對同志社群的服務調查範圍及母體不足,建議民政局設計符合各式業務樣態的自評表,並擴大調查範圍與母體,以提升調查的全面性及回饋效益。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規劃每年進行「台北市政府友善同志社群服務調查」,並將與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同志團體共同討論擴大填答機關範圍及母體數,調查結果將於同志業務聯繫會報中提供檢視及回饋。 市府進一步說明,針對各式業務樣態設計自評表的建議,因各機關業務性質及人員規模差異,需與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同志團體研議執行可行性,尚未確定是否納入未來問卷調查。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勞動局檢討性別平等工作法資源及專線執行效益,並提出改善規劃。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修正內容,需即刻檢討現有資源(含轉介)、分析專線執行成效,並提出相關規劃及執行現況,以提升法規落實效果。 市府回覆指出,勞動局已完成多項準備工作,包括修正行政規則、調整作業程序、推薦專業人才受訓,並持續推動宣導會、設置諮詢專線、建置線上專區及製作教育影片等,並爭取中央經費補助以提升服務品質。 截至113年5月31日,市府已辦理9場宣導會,設置諮詢專線接獲408通電話,線上專區點閱數達14663次,教育影片觀看次數達13037次,並聘用5名查察員,另1名待補。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因「愷愷虐童」事件,為保護兒童權益,後續居家托育人員之健康檢查,應納入專業醫師心理狀態之評估。
議員認為因「愷愷虐童」事件暴露出居家托育人員心理健康評估的不足,建議在健康檢查中納入專業醫師對心理狀態的評估,以保障兒童權益。 市府回覆指出,依衛福部社家署規定,目前居家托育人員健康檢查項目未包含心理狀態評估,且精神科醫師認為心理狀態僅能評估當下,無法事前預測未來狀況,因此建議透過訪視、家長聯絡、心理衛生資源宣導及協力圈活動等方式加強平時的心理狀態觀察。 市府表示,113年度下半年已規劃辦理情緒壓力覺察與紓壓支持課程,並與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合作提供團體及個別心理諮商課程,相關課程如藝術治療等已陸續開課,持續關注托育人員的身心健康。 (閱讀更多)
六月
12
請市府即日起終止對中華民國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的補助與委辦標案,以示警惕。
林延鳳等議員指出,「中華民國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因涉及「保母虐童案」的重大違失,導致幼童「剴剴」不幸身亡,要求市府立即終止對該基金會的所有補助及委辦標案,以示警惕。 市府回應,目前與該基金會合作的委託案與補助案均未發現可終止、解除契約或撤銷補助的情事,並已於113年6月底完成相關業務與財務查核,未來將持續落實定期查驗及輔導,以確保服務品質。 市府社會局表示,未來在招標時,將針對廠商資格進行更嚴格的把關,特別是對曾發生重大兒虐或管理疏失的廠商,將其履約績效納入評審考量。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社會局、教育局修訂規定,保障收養家庭試養期子女優先登記公托、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資格,免設籍限制。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行規定對於收養家庭擬收養之子女在試養期及收養程序完備前的托育及入園資格設有設籍限制,可能影響收養家庭的育兒安排,建議修正相關規定,保障其登記公托、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的資格,並列為優先收托、招收順位。 市府回覆,社會局已於111年起調整公托登記規定,試養兒童得不受設籍限制;登記序位方面,試養兒童若符合身心障礙或三胎等條件,可依現行規劃列入第一或第二序位,並建議維持現行公平性及弱勢照顧的規劃。 教育局於113年5月10日教保諮詢會議中決議,將試養期階段的被收養幼兒納入招生對象,並比照本市幼兒的優先資格,相關修正將納入114學年度招收籌備會議中討論。 (閱讀更多)
六月
12
請市府研議放寬台北市敬老卡適用範圍,納入北北桃三市搭乘台鐵之規定。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目前使用範圍未涵蓋台鐵起訖站為北北桃三市的車站,建議市府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的規定,擴大使用範圍,以提升敬老卡的便利性及公平性。 市府回覆,已研議擴大敬老卡及愛心卡的使用範圍至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轄內任一車站,並將補助額度調整至每趟最高扣150點,相關系統修改由台鐵公司辦理,預計自113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市府進一步說明,持卡者可於進出站時輕觸「專用通道」感應區完成扣點,系統修改完成後即可啟用新規定。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勞動局、衛生局針對局內主管實施跨性別友善職場與醫療教育訓練,促進相關政策推動。
議員認為應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局內主管對跨性別友善職場及醫療的理解,以促進政策規劃更貼近多元性別需求,並營造更包容的環境。 市府回覆指出,勞動局已將多元性別相關課程納入年度訓練計畫,113年度主管完成率達98%,並要求相關主管於113年7月中旬前完成指定線上課程,以進一步提升跨性別友善政策的規劃能力。 市府表示,透過課程訓練,期望同仁能更清楚認知多元性別族群的處境,並以更積極態度推動友善職場環境。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市府開放敬老卡點數支付部分醫療院所健保門診基本負擔費用,以提升使用率。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持卡人數約47.8萬,但每月用罄480點僅1.4萬人,使用率極低,建議市府參考台中市作法,開放敬老卡點數抵扣健保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50元/人次),以提升使用率。 市府回覆表示,敬老卡主要目的在於鼓勵長者社會參與,目前優先擴大使用於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對於擴大使用於醫療費用部分,需通盤考量政策目的、老人福利資源及財政負擔。 市府初步研擬以設籍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的65歲以上長者為試辦對象,並以市立聯合醫院7大院區試辦,點數扣抵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目前社會局正規劃相關執行細節。 (閱讀更多)
一月
17
請市府放寬台北市敬老卡搭台鐵規定,增列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為使用範圍。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目前台北市長者使用敬老卡搭乘台鐵班次的規定,僅限於台北市內車站,建議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放寬至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作為起站或迄站,以提升長者交通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社會局已請台鐵公司協助評估系統修改所需費用及期程,並將擴大起訖站範圍至桃園、新北、台北、基隆及宜蘭五縣市內任一車站,目前正進行系統修改評估及相關行政程序作業。 (閱讀更多)
2023
十月
25
建請修正「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第7條,調增里民活動場所之租金補助金額案,以因應物價調升。
議員指出,因應物價調升,建請修正「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第7條,調增租金補助金額,以改善現行補助金額不足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民政局自110年起已依各里固定里民活動場所公告土地現值差異,於「里鄰建設服務經費」中分級增加經費,並表示目前正彙整相關意見,通盤考量後擬定經費調整方案。 (閱讀更多)
十月
25
建請調增里長及鄰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之經費,以利里長間增進情感,促進基層幹部參與推動區政並相互學習。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應調增里長及鄰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的經費,以促進基層幹部間的情感交流,並提升參與推動區政的積極性及相互學習的機會。 市府回覆表示,鄰長自強活動預算已參酌物價上漲及其他地方政府標準,於113年度調整為每鄰每年新台幣3,840元;里長出國考察費則擬調整為每人每次新台幣3萬5,000元,並由各區公所編列114年度概算。 市府民政局表示相關經費尚需通盤考量,並將持續研議及爭取於未來年度逐步調整編列。 (閱讀更多)
十月
25
因應物價建請調增睦鄰活動費用,以凝聚社區與敦親睦鄰功能。
因應物價建請調增睦鄰活動費用,以凝聚社區與敦親睦鄰功能。 審查意見 112.10.19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10.25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閱讀更多)
六月
27
台北市政府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應由人事處及公訓處統一辦理。
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應統一由人事處及公訓處負責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以提升教育訓練的整體效能及管理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公訓處已協助各局處依據「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教育訓練,人事處則通知各機關人事單位協助法務局提供所屬同仁的受訓情形資料。 截至9月底,市府已完成所有局處自辦或公訓處協辦的兩公約教育訓練實體課程,並達成每年實體課程參訓比例須達20%的目標。 (閱讀更多)
六月
21
請社會局會同文化局,研議試辦針對早療兒之藝術治療課程,並酌予補助。
議員認為早療兒童的療育課程應多元化,建議市府試辦藝術治療課程,並提供補助,以改善現行早療服務的不足。 市府回覆指出,自102年起已開放音樂、戲劇、舞蹈、遊戲及藝術療育訓練課程補助,並於113年1月1日起提高補助額度至非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4,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6,000元。 市府表示已於112年8月21日、9月25日及113年多次邀集相關局處及專家學者研議,並決議將療育課程納入「台北市早期療育特約醫療服務機構及台北市早期療育社區公衛醫療群計畫」,同時建立療育人員資格認證及督考機制,以提升服務品質。 (閱讀更多)
六月
21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所推動之各國刑事立法運動,嚴懲反人類暴行。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所推動之各國刑事立法運動,嚴懲反人類暴行。 審查意見 112.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6.21 第14屆第(閱讀更多)
六月
21
鑑於物價上漲,且「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業已規劃每趟次最高二百五十元,請社會局同步酌予提高早療交通補助。
議員認為,物價上漲影響民眾負擔,且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已規劃每趟次最高250元,因此建議社會局同步提高早療交通補助,以減輕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交通費負擔。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早療交通補助費每次補助200元,並強調本市交通便利及早療資源佈點廣泛,與外縣市情況不同;此外,今年已擴大自費補助政策,考量整體預算規劃,暫無提高補助金額的計畫。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市府應針對委任律師,研修相關流程或規定。
議員認為市府在委任律師的流程上缺乏明確規範,應研修相關流程或規定,以提升法律服務的透明度與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已依議決內容研議可行方案,並於112年9月28日修正「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新增第39點規定,要求各機關在法律服務採購時,衡酌業務需求與個案性質,並參考台北律師公會酬金標準合理訂定服務費用。 市府已完成相關規定修正,並函頒至各機關,提供委任律師的具體依循標準。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增加台北市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公費補助。
議員認為台北市應增加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的公費補助,以改善現行政策未能全面滿足產後護理需求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生育補助、營養補助及懷孕營養補助,並自今年起提高生育津貼至4萬元,最高可達6萬4,000元,另推動好孕專車等福利政策。 市府表示,考量產後護理需求多元化,僅補助單一項目可能不符公平性,且現行主流方式偏好入住產後護理之家,故將持續評估需求、盤點資源並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時間表。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審查意見 112.05.30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5.31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覆/辦理情形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調高里鄰建設及睦鄰活動補助款上限,充實里長改善環境及服務里民經費。
鍾佩玲等議員指出,里長在執行里鄰建設及睦鄰互助活動時,經費不足成為主要障礙,提案市府應調高相關預算上限,以改善里內環境並提升服務里民的能力。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依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差異性訂定經費調整基準,並按級距增編各里經費,現階段尚無設定經費上限,未來將依預算容納及人口增幅情形進行滾動評估。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市府午休值班執行情況不一,應予檢討。
陳重文等議員指出市府午休值班執行情況不一致,可能影響同仁權益,建議檢討並改善。 市府於112年5月26日召開「研商本府各機關(構)中午休息時間輪值相關原則會議」,討論並律定輪值原則,旨在減少輪值人數及避免同仁於午休時段處理本職業務。 市府於112年6月7日函請各機關檢討,並要求公平合理排定輪值班表,提供加班費或補休假以保障輪值同仁權益。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坐月子補助,以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建議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及坐月子補助,認為此舉可減輕孕產婦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並改善生育環境。 市府回應,針對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已提供13處「社區心理諮商門診服務」,並新增孕產婦持「孕婦健康手冊」可享優免200元,僅需負擔掛號費50元即可使用服務。此外,針對有情緒困擾的孕產婦,提供最多8次免費心理諮商或6次到宅關懷服務,並已於112年5月17日發函至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宣導。 市府表示,關於坐月子補助,已自112年起提高生育獎勵金(4-6萬元)及推動好孕專車等政策,並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資源及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及具體補助金額或執行時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針對每月 480 點敬老愛心卡,持續新增適用場館、交通運具,並增加以年為單位跨月累計點數之功能。
議員認為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的使用範圍仍有不足,建議市府持續新增適用場館及交通運具,並增加跨月累計點數功能,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指出,已擴大敬老卡點數使用範圍,包括安坑輕軌(3月13日起)、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補助點數提高至65點(4月1日起),以及台鐵列車(7月1日起)。此外,跨月累計功能因涉及技術修改及高額費用(初估5,000萬元),且需北北基同步修改系統,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無修改意願,因此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方式。 市府表示,跨月累計功能的技術及經費評估已完成,修改期程約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政策協調及財政考量,暫不推動相關修改。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提高議員公費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上限。
林珍羽等議員指出,現行直轄市及縣(市)議會公費助理員額不足,直轄市僅6至8人、縣市僅2至4人,無法應付日益繁重的議會業務,且助理薪資及相關補助費用未隨物價及基本工資調整,影響助理的薪資待遇與穩定性,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增加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上限。 市府回應,已於5月5日及5月17日分別函請內政部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建議提高助理員額上限至直轄市10人、縣市5人,並將補助費用總額上限調整為直轄市每月32萬元、縣市每月16萬元,另納入加班費及勞健保等費用,並比照軍公教調整助理薪資。 內政部回覆,相關修法草案已於111年3月24日送交行政院審查,目前修法作業仍在進行中,並強調地方政府普遍支持修法,但因財政困難,建請中央補助。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統一補助與輔導私托,改善托育人員薪資落差,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片面調高公辦民營托育人員起薪,導致托育人員薪資落差,進而造成近75%受托孩子的私托面臨找不到老師照護的危機,家長也陷入窘境,建請市府提出公平補助與輔導方案,以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市府回覆表示,自106年起已針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多項補助,包括改善設備、調高薪資、提供久任津貼等,並於112年度新增聘用大學以上相關科系人員的薪資加碼補助,中央與地方共同補助後,每間準公共托嬰中心可獲得34萬至144萬元不等的補助款。 市府強調,透過公私協力及長期投入預算,已有效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收托率,並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期望達成幼兒、家長及托育服務提供者三贏的效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因應台北市市民趕生敢養,提議月子補助以減輕爸媽生育負擔。
議員認為台北市市民生育負擔日益增加,提議提供月子補助,以減輕父母在生育期間的經濟壓力,並因應產後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台北市已有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最高2萬4,000元,以及生育獎勵金最高6萬4,000元,並表示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服務資源,結合實務經驗研議友善孕產期婦女措施。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預計完工日期,僅表示將以民眾主流之產後照顧方式進行規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建請市府回溯至蔣萬安市長上任時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柳采葳等議員指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並建議市府回溯至市長上任時(111年12月25日)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開始執行補發作業,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將申請補助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
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修正,將申請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以保障該日期後出生的新生兒均能適用新制金額。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對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補發差額。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理由在於擴大補助範圍,讓更多家庭受惠,並解決現行辦法未涵蓋部分新生兒的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將申請資格回溯至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正式公告,相關補發作業已進入執行階段。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推動台北市65歲以上長者假牙費用全面補助,打造口腔健康友善城市。
林延鳳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應增加全面性老人假牙補助,讓65歲以上長者享有裝設假牙的費用補助,藉此減輕經濟負擔,並打造「笑口常開零負擔」的口腔健康友善城市。 市府回覆表示,台北市自84年起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老人假牙補助,並於106年擴大至55歲以上的弱勢族群。市府目前蒐集相關資料並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研議現行補助政策的基準、金額及執行困境,後續將另案函復議會評估結果。 市府進一步回應,未來銀髮族口腔政策將以「預防重於治療」為重心,配合中央推動擴大塗氟補助,並加強口腔保健宣導,以避免一般戶假牙補助造成社福及醫療保健預算排擠。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研議,敬老卡以一年為期,長者當月未用完點數,可累積至下月合併使用,提高敬老卡使用率。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敬老卡當月未用完點數即歸零,導致使用率偏低,建議市府研議改為一年累計制,讓長者可跨月合併使用點數,以提升便利性及使用率。 市府回覆已於112年5月8日及5月11日召開會議,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跨月累計的可行性,並要求各運具單位評估系統修改範圍、費用及期程。 市府進一步表示,修改費用初估約5,000萬元,期程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需同步調整,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尚無修改意願,故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制度。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針對新通過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發放資格回溯至蔣萬安市長就任起算。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新制於蔣市長就任後施行,但部分新生兒因出生日期未涵蓋在新制範圍內,可能造成不公平待遇,故建請市府將資格回溯至市長就任日(111年12月25日)。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明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補發舊制與新制金額的差額。 (閱讀更多)
五月
3
請市府將台北市生育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之新規定,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生育獎勵金金額不足以有效鼓勵生育,提案要求市府將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並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以改善少子化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並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均適用新制金額,並補發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的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規定的公告,並開始執行補發獎勵金差額,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體恤鄰長辛勞,鼓勵協助推動市政,建請市府儘速檢討、評估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為體恤鄰長辛勞並鼓勵其協助推動市政,建議市府檢討並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評估調整,並於113年度將各區公所鄰長自強活動費預算調升至新台幣3,840元/鄰/年。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比照義警等人員福利濟助規定,擴大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非因公傷亡慰問金適用範圍。
議員認為,現行「台北市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執行勤務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僅限於因公執行勤務時致傷亡才可發放慰問金,與「台北市義勇人員傷亡醫恤福利濟助實施要點」相比,後者即便非因公致傷亡亦有福利濟助,故提案希望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可比照義警、民防、義交及義消人員,享有非因公傷亡的福利濟助。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研議修正「台北市守望相助隊巡守員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並於112年7月24日修正發布,相關修正條文已刊登於112年7月28日的市府公報。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鼓勵長輩生活多元化,建議將北市敬老卡擴大使用通路,建構全方位長者照顧,讓政策美意更到位。
議員指出,為鼓勵長輩生活多元化,建議擴大北市敬老卡的使用通路,讓政策更符合長者需求並提升照顧全面性。 市府回覆指出,敬老卡點數擴大使用的進度如下:自112年3月13日起可搭乘安坑輕軌;自112年4月1日起提高敬老愛心計程車補助至65點;自112年7月1日起可搭乘台鐵,惟台鐵啟用時間仍待交通部台鐵局宣布。 市府評估結果顯示,敬老卡點數使用於高鐵因台灣高鐵公司無合作意願而暫無進展;使用於掛號費等醫療補助因法規精神及預算考量,仍以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為主。 (閱讀更多)
確定



屆別
第14屆台北市議員
現任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台北市第6選區
備註
選區涵蓋之行政區
大安區、文山區
提案數
僅統計本屆期的提案數
議員任期屆數
第12至14屆台北市議員
相關經歷
僅顯示資料庫內之資料,非完整經歷
2025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員工運動競賽假給原則,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體育活動。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參加各項運動競賽擔任選手,比賽及賽前練習給假原則},以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運動競賽。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對街友照護投入更多資源,增加相關人員編制,並制定招募計畫,避免未來出現人才斷層。
建請對街友照護投入更多資源,增加相關人員編制,並制定招募計畫,避免未來出現人才斷層。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社會局應針對社會住宅獨居長者進行造冊,並積極關懷輔導。
社會局應針對社會住宅獨居長者進行造冊,並積極關懷輔導。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民政局提高本市生育獎勵金,以提高本市出生人口,挽救本市新生兒驟降趨勢。
建請民政局提高本市生育獎勵金,以提高本市出生人口,挽救本市新生兒驟降趨勢。 審查意見 114.11.25送請市府於12月底前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請勞動局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以改善職場婦女因婚育離職問題。
鑑於職場婦女因婚姻、生育離職或脫離勞動力人口範圍情形仍嚴峻,既有推動友善育兒職場政策急須精進,請勞動局儘速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之措施,以達兼顧職場友善及提升生育率之效。 審查意見 114(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爭取編列10職等以下公務員「首都加給」預算,以留住基層人力。
鑒於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嚴重人才荒」情形,目前北市府一般公務員人數為1萬4061人,其中10職等以下公務員就佔83%即1萬1760人,不過仍與預算員額相比少1174人,顯示基層公務員嚴重流失,為求有(閱讀更多)
十一月
19
建請市府廣設性別友善及親子友善廁所,並研議配套措施與標章推動,加強資訊揭露與宣導。
建請台北市政府廣設「性別友善廁所」及「親子友善廁所」,並於現有公共設施空間有限情況下,研議可行配套措施,優先設置「親子性別友善廁所標章」,並加強資訊揭露與社會宣導,以協助市民對兒童如廁需求與落實性別友(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審查意見 114.11.04送請市府於2個月內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研考會參考「月經友善空間」概念,盤點本市轄下為民服務機關、公營場館,研擬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與相關友善服務。
建請研考會參考「月經友善空間」概念,盤點本市轄下為民服務機關、公營場館,研擬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與相關友善服務。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25 第14屆(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市府規劃將里鄰建設服務經費每里每年30萬元基礎提高,並加上平衡機制,縮小各里人均經費落差。
建請市府規劃將里鄰建設服務經費每里每年30萬元基礎提高,並加上平衡機制,縮小各里人均經費落差。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25 第14屆第07次臨時大(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台北市政府適度調增鄰長每月車馬費,以反映物價變動並肯定基層協力貢獻。
建請台北市政府適度調增鄰長每月車馬費,以反映物價變動並肯定基層協力貢獻。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25 第14屆第07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市府檢討復康巴士愛心卡制度,取消車資門檻與扣點上限,保障身障市民交通補助效益。
建請市府全面檢討復康巴士愛心卡使用制度,取消現行車資門檻與扣點上限等不合理限制,確保交通補助直接且有效地惠及全體身障市民,落實零障礙交通環境的政策承諾。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勞動局延長中高齡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效期至2年以上,並簡化申請流程以提升企業參與率。
建請勞動局研擬延長「中高齡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效期至2年(含)以上,並建立抽查機制,降低企業資料準備頻率與成本,提升申請數。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跨局處統一既有性別友善廁所標示並設立標章,未來新建廁所須兼顧便器、年齡及親子需求。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有性別友善廁所的標示缺乏統一性,建議市府參考新北市的做法,統一既有廁所的標示並給予標章,同時要求未來新建廁所需兼顧便器、年齡及親子使用需求。 市府回覆指出,已於113年12月17日召開跨局處專案會議,確定性別友善廁所的統一名稱及標示作法,並於114年1月9日函發相關範例及檔案予114座性別友善廁所所屬機關,鼓勵更換標示。 市府表示,性別友善廁所標章試辦計畫將於114年進行,初期選擇品質「優等級」廁所設置單位參與,並於每年第一季辦理評選,搭配4月20日「性別平等教育日」公布結果,後續將輔導新建及改建廁所符合標章要求。 (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市府修訂生育獎勵金規定,針對早產兒補貼以預產期作為出生日依據。
顏若芳等議員指出,現行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未針對早產兒設有配套措施,可能無法充分發揮政策效益及美意,建議市府以早產兒的預產期作為出生日認定基準。 市府回覆表示,目前生育獎勵金的設籍規定已從1年縮短至10個月,並併計新北市與基隆市的設籍期間,但對於以預產期作為認定基準的提議,尚需審慎研議修法可行性。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時程或承諾事項,僅表示將進一步研議相關修法可能性。 (閱讀更多)
2024
十一月
27
建請調增區公所調解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以鼓勵委員積極參與民事調解。
議員指出,區公所受理的民事調解事件日益複雜且專業,考量社會經濟水準及物價上漲,為鼓勵調解委員積極參與,提案調增調解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 市府回覆,認同調解委員長年辛勞弭平紛爭的重要性,並表示將研議調整交通費標準,計畫於115年度預算編列共同性費用時,邀集各區公所共同研議調整。 目前市府已函送相關文件,並表示研議工作尚在進行中,具體調整方案尚未確定。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審查意見 113.11.12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13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建請市府停止黎元停車場改建殯葬專區規劃,並優先評估二殯周邊等非住宅區作為選址方案。
曾獻瑩等議員指出,殯葬處評估將黎元停車場改為殯葬專區的計畫引發大量民怨,認為該規劃可能影響周邊住宅區居民的生活品質及公共利益,建請市府停止該規劃,並針對其他潛在地點(如二殯周邊非住宅區、三山善社及北水處長興場區)進行綜合評估,廣納專家與居民意見,以尋求更適合的選址方案。 市府回應,目前正蒐集各界意見,針對懷愛館周邊及禮儀業者大樓等地點進行可行性綜合評估,並承諾將依議會民政委員會的專案報告決議,於3個月內提出初步方案。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茲建請市府將Youbike2.0E比照Youbike2.0前三十分鐘免費納入敬老卡優惠,以鼓勵長者使用。
議員指出,建議市府將YouBike 2.0E比照YouBike 2.0前三十分鐘免費,納入敬老卡優惠,藉此鼓勵長者使用,並促進綠色運輸的普及。 市府回應表示,目前已於113年2月28日起實施一般悠遊卡及敬老卡使用YouBike前30分鐘免費,對於議員建議的YouBike 2.0E納入優惠,因涉及社會福利及交通政策等專業議題,將持續研議。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研考會以專案管理模式,檢視市府轄管建物及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品質,並制定評分指標逐步改善。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市府轄管建物、附屬場館空間及各級學校的性別友善廁所品質尚未有明確的檢視標準,建議以專案管理模式規劃評分指標,並逐步檢視與調整,以提升性別友善環境的品質。 市府回應,已於113年10月14日召開研商會議,初步規劃由性平辦參考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申辦計畫,研訂評分指標,並啟動相關巡檢作業;113年12月17日開始對轄管建物進行巡檢,114年1月24日函請各級學校辦理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檢核作業。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及台北大巨蛋體育館等大型場館已完成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或標示,並於114年1月17日發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請明訂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法規,以利地方政府推動。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民政局擴大同志友善服務調查範圍,設計自評表並提供個別化回饋。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行市府對同志社群的服務調查範圍及母體不足,建議民政局設計符合各式業務樣態的自評表,並擴大調查範圍與母體,以提升調查的全面性及回饋效益。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規劃每年進行「台北市政府友善同志社群服務調查」,並將與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同志團體共同討論擴大填答機關範圍及母體數,調查結果將於同志業務聯繫會報中提供檢視及回饋。 市府進一步說明,針對各式業務樣態設計自評表的建議,因各機關業務性質及人員規模差異,需與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同志團體研議執行可行性,尚未確定是否納入未來問卷調查。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勞動局檢討性別平等工作法資源及專線執行效益,並提出改善規劃。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修正內容,需即刻檢討現有資源(含轉介)、分析專線執行成效,並提出相關規劃及執行現況,以提升法規落實效果。 市府回覆指出,勞動局已完成多項準備工作,包括修正行政規則、調整作業程序、推薦專業人才受訓,並持續推動宣導會、設置諮詢專線、建置線上專區及製作教育影片等,並爭取中央經費補助以提升服務品質。 截至113年5月31日,市府已辦理9場宣導會,設置諮詢專線接獲408通電話,線上專區點閱數達14663次,教育影片觀看次數達13037次,並聘用5名查察員,另1名待補。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因「愷愷虐童」事件,為保護兒童權益,後續居家托育人員之健康檢查,應納入專業醫師心理狀態之評估。
議員認為因「愷愷虐童」事件暴露出居家托育人員心理健康評估的不足,建議在健康檢查中納入專業醫師對心理狀態的評估,以保障兒童權益。 市府回覆指出,依衛福部社家署規定,目前居家托育人員健康檢查項目未包含心理狀態評估,且精神科醫師認為心理狀態僅能評估當下,無法事前預測未來狀況,因此建議透過訪視、家長聯絡、心理衛生資源宣導及協力圈活動等方式加強平時的心理狀態觀察。 市府表示,113年度下半年已規劃辦理情緒壓力覺察與紓壓支持課程,並與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合作提供團體及個別心理諮商課程,相關課程如藝術治療等已陸續開課,持續關注托育人員的身心健康。 (閱讀更多)
六月
12
請市府即日起終止對中華民國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的補助與委辦標案,以示警惕。
林延鳳等議員指出,「中華民國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因涉及「保母虐童案」的重大違失,導致幼童「剴剴」不幸身亡,要求市府立即終止對該基金會的所有補助及委辦標案,以示警惕。 市府回應,目前與該基金會合作的委託案與補助案均未發現可終止、解除契約或撤銷補助的情事,並已於113年6月底完成相關業務與財務查核,未來將持續落實定期查驗及輔導,以確保服務品質。 市府社會局表示,未來在招標時,將針對廠商資格進行更嚴格的把關,特別是對曾發生重大兒虐或管理疏失的廠商,將其履約績效納入評審考量。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社會局、教育局修訂規定,保障收養家庭試養期子女優先登記公托、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資格,免設籍限制。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行規定對於收養家庭擬收養之子女在試養期及收養程序完備前的托育及入園資格設有設籍限制,可能影響收養家庭的育兒安排,建議修正相關規定,保障其登記公托、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的資格,並列為優先收托、招收順位。 市府回覆,社會局已於111年起調整公托登記規定,試養兒童得不受設籍限制;登記序位方面,試養兒童若符合身心障礙或三胎等條件,可依現行規劃列入第一或第二序位,並建議維持現行公平性及弱勢照顧的規劃。 教育局於113年5月10日教保諮詢會議中決議,將試養期階段的被收養幼兒納入招生對象,並比照本市幼兒的優先資格,相關修正將納入114學年度招收籌備會議中討論。 (閱讀更多)
六月
12
請市府研議放寬台北市敬老卡適用範圍,納入北北桃三市搭乘台鐵之規定。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目前使用範圍未涵蓋台鐵起訖站為北北桃三市的車站,建議市府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的規定,擴大使用範圍,以提升敬老卡的便利性及公平性。 市府回覆,已研議擴大敬老卡及愛心卡的使用範圍至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轄內任一車站,並將補助額度調整至每趟最高扣150點,相關系統修改由台鐵公司辦理,預計自113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市府進一步說明,持卡者可於進出站時輕觸「專用通道」感應區完成扣點,系統修改完成後即可啟用新規定。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勞動局、衛生局針對局內主管實施跨性別友善職場與醫療教育訓練,促進相關政策推動。
議員認為應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局內主管對跨性別友善職場及醫療的理解,以促進政策規劃更貼近多元性別需求,並營造更包容的環境。 市府回覆指出,勞動局已將多元性別相關課程納入年度訓練計畫,113年度主管完成率達98%,並要求相關主管於113年7月中旬前完成指定線上課程,以進一步提升跨性別友善政策的規劃能力。 市府表示,透過課程訓練,期望同仁能更清楚認知多元性別族群的處境,並以更積極態度推動友善職場環境。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市府開放敬老卡點數支付部分醫療院所健保門診基本負擔費用,以提升使用率。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持卡人數約47.8萬,但每月用罄480點僅1.4萬人,使用率極低,建議市府參考台中市作法,開放敬老卡點數抵扣健保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50元/人次),以提升使用率。 市府回覆表示,敬老卡主要目的在於鼓勵長者社會參與,目前優先擴大使用於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對於擴大使用於醫療費用部分,需通盤考量政策目的、老人福利資源及財政負擔。 市府初步研擬以設籍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的65歲以上長者為試辦對象,並以市立聯合醫院7大院區試辦,點數扣抵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目前社會局正規劃相關執行細節。 (閱讀更多)
一月
17
請市府放寬台北市敬老卡搭台鐵規定,增列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為使用範圍。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目前台北市長者使用敬老卡搭乘台鐵班次的規定,僅限於台北市內車站,建議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放寬至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作為起站或迄站,以提升長者交通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社會局已請台鐵公司協助評估系統修改所需費用及期程,並將擴大起訖站範圍至桃園、新北、台北、基隆及宜蘭五縣市內任一車站,目前正進行系統修改評估及相關行政程序作業。 (閱讀更多)
2023
十月
25
建請修正「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第7條,調增里民活動場所之租金補助金額案,以因應物價調升。
議員指出,因應物價調升,建請修正「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第7條,調增租金補助金額,以改善現行補助金額不足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民政局自110年起已依各里固定里民活動場所公告土地現值差異,於「里鄰建設服務經費」中分級增加經費,並表示目前正彙整相關意見,通盤考量後擬定經費調整方案。 (閱讀更多)
十月
25
建請調增里長及鄰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之經費,以利里長間增進情感,促進基層幹部參與推動區政並相互學習。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應調增里長及鄰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的經費,以促進基層幹部間的情感交流,並提升參與推動區政的積極性及相互學習的機會。 市府回覆表示,鄰長自強活動預算已參酌物價上漲及其他地方政府標準,於113年度調整為每鄰每年新台幣3,840元;里長出國考察費則擬調整為每人每次新台幣3萬5,000元,並由各區公所編列114年度概算。 市府民政局表示相關經費尚需通盤考量,並將持續研議及爭取於未來年度逐步調整編列。 (閱讀更多)
十月
25
因應物價建請調增睦鄰活動費用,以凝聚社區與敦親睦鄰功能。
因應物價建請調增睦鄰活動費用,以凝聚社區與敦親睦鄰功能。 審查意見 112.10.19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10.25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閱讀更多)
六月
27
台北市政府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應由人事處及公訓處統一辦理。
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應統一由人事處及公訓處負責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以提升教育訓練的整體效能及管理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公訓處已協助各局處依據「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教育訓練,人事處則通知各機關人事單位協助法務局提供所屬同仁的受訓情形資料。 截至9月底,市府已完成所有局處自辦或公訓處協辦的兩公約教育訓練實體課程,並達成每年實體課程參訓比例須達20%的目標。 (閱讀更多)
六月
21
請社會局會同文化局,研議試辦針對早療兒之藝術治療課程,並酌予補助。
議員認為早療兒童的療育課程應多元化,建議市府試辦藝術治療課程,並提供補助,以改善現行早療服務的不足。 市府回覆指出,自102年起已開放音樂、戲劇、舞蹈、遊戲及藝術療育訓練課程補助,並於113年1月1日起提高補助額度至非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4,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6,000元。 市府表示已於112年8月21日、9月25日及113年多次邀集相關局處及專家學者研議,並決議將療育課程納入「台北市早期療育特約醫療服務機構及台北市早期療育社區公衛醫療群計畫」,同時建立療育人員資格認證及督考機制,以提升服務品質。 (閱讀更多)
六月
21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所推動之各國刑事立法運動,嚴懲反人類暴行。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所推動之各國刑事立法運動,嚴懲反人類暴行。 審查意見 112.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6.21 第14屆第(閱讀更多)
六月
21
鑑於物價上漲,且「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業已規劃每趟次最高二百五十元,請社會局同步酌予提高早療交通補助。
議員認為,物價上漲影響民眾負擔,且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已規劃每趟次最高250元,因此建議社會局同步提高早療交通補助,以減輕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交通費負擔。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早療交通補助費每次補助200元,並強調本市交通便利及早療資源佈點廣泛,與外縣市情況不同;此外,今年已擴大自費補助政策,考量整體預算規劃,暫無提高補助金額的計畫。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市府應針對委任律師,研修相關流程或規定。
議員認為市府在委任律師的流程上缺乏明確規範,應研修相關流程或規定,以提升法律服務的透明度與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已依議決內容研議可行方案,並於112年9月28日修正「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新增第39點規定,要求各機關在法律服務採購時,衡酌業務需求與個案性質,並參考台北律師公會酬金標準合理訂定服務費用。 市府已完成相關規定修正,並函頒至各機關,提供委任律師的具體依循標準。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增加台北市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公費補助。
議員認為台北市應增加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的公費補助,以改善現行政策未能全面滿足產後護理需求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生育補助、營養補助及懷孕營養補助,並自今年起提高生育津貼至4萬元,最高可達6萬4,000元,另推動好孕專車等福利政策。 市府表示,考量產後護理需求多元化,僅補助單一項目可能不符公平性,且現行主流方式偏好入住產後護理之家,故將持續評估需求、盤點資源並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時間表。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審查意見 112.05.30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5.31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覆/辦理情形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調高里鄰建設及睦鄰活動補助款上限,充實里長改善環境及服務里民經費。
鍾佩玲等議員指出,里長在執行里鄰建設及睦鄰互助活動時,經費不足成為主要障礙,提案市府應調高相關預算上限,以改善里內環境並提升服務里民的能力。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依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差異性訂定經費調整基準,並按級距增編各里經費,現階段尚無設定經費上限,未來將依預算容納及人口增幅情形進行滾動評估。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市府午休值班執行情況不一,應予檢討。
陳重文等議員指出市府午休值班執行情況不一致,可能影響同仁權益,建議檢討並改善。 市府於112年5月26日召開「研商本府各機關(構)中午休息時間輪值相關原則會議」,討論並律定輪值原則,旨在減少輪值人數及避免同仁於午休時段處理本職業務。 市府於112年6月7日函請各機關檢討,並要求公平合理排定輪值班表,提供加班費或補休假以保障輪值同仁權益。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坐月子補助,以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建議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及坐月子補助,認為此舉可減輕孕產婦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並改善生育環境。 市府回應,針對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已提供13處「社區心理諮商門診服務」,並新增孕產婦持「孕婦健康手冊」可享優免200元,僅需負擔掛號費50元即可使用服務。此外,針對有情緒困擾的孕產婦,提供最多8次免費心理諮商或6次到宅關懷服務,並已於112年5月17日發函至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宣導。 市府表示,關於坐月子補助,已自112年起提高生育獎勵金(4-6萬元)及推動好孕專車等政策,並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資源及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及具體補助金額或執行時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針對每月 480 點敬老愛心卡,持續新增適用場館、交通運具,並增加以年為單位跨月累計點數之功能。
議員認為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的使用範圍仍有不足,建議市府持續新增適用場館及交通運具,並增加跨月累計點數功能,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指出,已擴大敬老卡點數使用範圍,包括安坑輕軌(3月13日起)、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補助點數提高至65點(4月1日起),以及台鐵列車(7月1日起)。此外,跨月累計功能因涉及技術修改及高額費用(初估5,000萬元),且需北北基同步修改系統,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無修改意願,因此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方式。 市府表示,跨月累計功能的技術及經費評估已完成,修改期程約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政策協調及財政考量,暫不推動相關修改。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提高議員公費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上限。
林珍羽等議員指出,現行直轄市及縣(市)議會公費助理員額不足,直轄市僅6至8人、縣市僅2至4人,無法應付日益繁重的議會業務,且助理薪資及相關補助費用未隨物價及基本工資調整,影響助理的薪資待遇與穩定性,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增加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上限。 市府回應,已於5月5日及5月17日分別函請內政部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建議提高助理員額上限至直轄市10人、縣市5人,並將補助費用總額上限調整為直轄市每月32萬元、縣市每月16萬元,另納入加班費及勞健保等費用,並比照軍公教調整助理薪資。 內政部回覆,相關修法草案已於111年3月24日送交行政院審查,目前修法作業仍在進行中,並強調地方政府普遍支持修法,但因財政困難,建請中央補助。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統一補助與輔導私托,改善托育人員薪資落差,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片面調高公辦民營托育人員起薪,導致托育人員薪資落差,進而造成近75%受托孩子的私托面臨找不到老師照護的危機,家長也陷入窘境,建請市府提出公平補助與輔導方案,以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市府回覆表示,自106年起已針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多項補助,包括改善設備、調高薪資、提供久任津貼等,並於112年度新增聘用大學以上相關科系人員的薪資加碼補助,中央與地方共同補助後,每間準公共托嬰中心可獲得34萬至144萬元不等的補助款。 市府強調,透過公私協力及長期投入預算,已有效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收托率,並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期望達成幼兒、家長及托育服務提供者三贏的效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因應台北市市民趕生敢養,提議月子補助以減輕爸媽生育負擔。
議員認為台北市市民生育負擔日益增加,提議提供月子補助,以減輕父母在生育期間的經濟壓力,並因應產後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台北市已有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最高2萬4,000元,以及生育獎勵金最高6萬4,000元,並表示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服務資源,結合實務經驗研議友善孕產期婦女措施。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預計完工日期,僅表示將以民眾主流之產後照顧方式進行規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建請市府回溯至蔣萬安市長上任時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柳采葳等議員指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並建議市府回溯至市長上任時(111年12月25日)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開始執行補發作業,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將申請補助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
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修正,將申請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以保障該日期後出生的新生兒均能適用新制金額。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對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補發差額。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理由在於擴大補助範圍,讓更多家庭受惠,並解決現行辦法未涵蓋部分新生兒的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將申請資格回溯至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正式公告,相關補發作業已進入執行階段。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推動台北市65歲以上長者假牙費用全面補助,打造口腔健康友善城市。
林延鳳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應增加全面性老人假牙補助,讓65歲以上長者享有裝設假牙的費用補助,藉此減輕經濟負擔,並打造「笑口常開零負擔」的口腔健康友善城市。 市府回覆表示,台北市自84年起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老人假牙補助,並於106年擴大至55歲以上的弱勢族群。市府目前蒐集相關資料並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研議現行補助政策的基準、金額及執行困境,後續將另案函復議會評估結果。 市府進一步回應,未來銀髮族口腔政策將以「預防重於治療」為重心,配合中央推動擴大塗氟補助,並加強口腔保健宣導,以避免一般戶假牙補助造成社福及醫療保健預算排擠。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研議,敬老卡以一年為期,長者當月未用完點數,可累積至下月合併使用,提高敬老卡使用率。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敬老卡當月未用完點數即歸零,導致使用率偏低,建議市府研議改為一年累計制,讓長者可跨月合併使用點數,以提升便利性及使用率。 市府回覆已於112年5月8日及5月11日召開會議,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跨月累計的可行性,並要求各運具單位評估系統修改範圍、費用及期程。 市府進一步表示,修改費用初估約5,000萬元,期程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需同步調整,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尚無修改意願,故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制度。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針對新通過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發放資格回溯至蔣萬安市長就任起算。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新制於蔣市長就任後施行,但部分新生兒因出生日期未涵蓋在新制範圍內,可能造成不公平待遇,故建請市府將資格回溯至市長就任日(111年12月25日)。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明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補發舊制與新制金額的差額。 (閱讀更多)
五月
3
請市府將台北市生育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之新規定,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生育獎勵金金額不足以有效鼓勵生育,提案要求市府將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並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以改善少子化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並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均適用新制金額,並補發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的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規定的公告,並開始執行補發獎勵金差額,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體恤鄰長辛勞,鼓勵協助推動市政,建請市府儘速檢討、評估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為體恤鄰長辛勞並鼓勵其協助推動市政,建議市府檢討並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評估調整,並於113年度將各區公所鄰長自強活動費預算調升至新台幣3,840元/鄰/年。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比照義警等人員福利濟助規定,擴大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非因公傷亡慰問金適用範圍。
議員認為,現行「台北市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執行勤務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僅限於因公執行勤務時致傷亡才可發放慰問金,與「台北市義勇人員傷亡醫恤福利濟助實施要點」相比,後者即便非因公致傷亡亦有福利濟助,故提案希望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可比照義警、民防、義交及義消人員,享有非因公傷亡的福利濟助。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研議修正「台北市守望相助隊巡守員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並於112年7月24日修正發布,相關修正條文已刊登於112年7月28日的市府公報。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鼓勵長輩生活多元化,建議將北市敬老卡擴大使用通路,建構全方位長者照顧,讓政策美意更到位。
議員指出,為鼓勵長輩生活多元化,建議擴大北市敬老卡的使用通路,讓政策更符合長者需求並提升照顧全面性。 市府回覆指出,敬老卡點數擴大使用的進度如下:自112年3月13日起可搭乘安坑輕軌;自112年4月1日起提高敬老愛心計程車補助至65點;自112年7月1日起可搭乘台鐵,惟台鐵啟用時間仍待交通部台鐵局宣布。 市府評估結果顯示,敬老卡點數使用於高鐵因台灣高鐵公司無合作意願而暫無進展;使用於掛號費等醫療補助因法規精神及預算考量,仍以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為主。 (閱讀更多)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