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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資料來源
請社會局會同文化局,研議試辦針對早療兒之藝術治療課程,並酌予補助。
112.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112.06.21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2.07.05 府授社兒少字第1120126445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顏若芳等議員提案:「請社會局會同文化局,研議試辦針對早療兒之藝術治療課程,並酌予補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6月27日議民字第11204001110號函。
二、本案將由本府社會局邀集本府衛生局、文化局、早期療育領域醫事人員及相關藝術治療學會共同與會研議,評估執行可行性。112.09.25 府授社兒少字第1123158330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顏若芳等議員提案:「請社會局會同文化局,研議試辦針對早療兒之藝術治療課程,並酌予補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6月27日議民字第11204001110號函。
二、本府社會局自102年起業已開放音樂、戲劇、遊戲、舞蹈、藝術療育訓練課程補助,非低收入戶最高補助上限3,000元、低收入戶最高補助上限5,000元。
三、有關醫療院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需經申請核准並公告於「台北市早期療育特約醫療服務機構及台北市早期療育社區公衛醫療群計畫」彙整表內,民眾至該處進行早期療育訓練課程,始可申領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
四、本府社會局業於112年8月21日邀集本府文化局、衛生局及早療領域之專家學者(下稱專家學者)、治療師與會討論,決議如下:為維護早期療育訓練品質及避免孩童過度進行療育訓練,有關藝術/音樂等療育課程仍以「台北市早期療育特約醫療服務機構及台北市早期療育社區公衛醫療群計畫」公告醫療院所為民眾可請領補助之療育單位。考量目前國內尚無藝術/音樂等治療師之國家專門技術人員證照,為鼓勵該領域專才投入早期療育,本市醫療院所如有意開設前揭療育課程,可向本府社會局申請納入前開計畫,經審查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及藝術/音樂學、協會與會)通過之療育項目將增列至衛生福利部公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早期療育服務單位彙整表」,民眾至該處進行療育訓練後始可申請自費療育訓練費用補助。前開醫療院所須定期將療育人員資格文件送至本府社會局備查,另由本府社會局組成查核小組定期進行自費療育訓練課程查核,以維護其療育品質。113.08.26 府授社兒少字第1133141501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顏若芳議員等議員提案:「請社會局會同文化局,研議試辦針對早療兒之藝術治療課程,並酌予補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6月27日議民字第11204001110號函。
二、本府社會局自102年起業已開放音樂、戲劇、舞蹈、遊戲及藝術療育訓練課程之補助,非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上限3,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上限5,000元;並自113年1月1日起,提高補助額度,非低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4,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6,000元。
三、為維護專業服務品質及建置療育人員資格認證,本府社會局於112年(下同)8月21日、9月25日、113年(下同)3月21日、7月9日及8月20日分別邀集本府衛生局、本府文化局、早期療育領域醫事人員及相關藝術治療學會共同與會研議,以明訂自費療育人員資格書面認證規定及實地訪查督考機制,精進早療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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