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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3
資料來源
建請市府針對新通過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發放資格回溯至蔣萬安市長就任起算。
112.05.03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請市府研議將申請獎勵金資格回溯自111年12月25日起出生之新生兒均適用。
112.05.12 府授民人口字第1120118097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洪健益議員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針對新通過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發放資格回溯至蔣萬安市長就任起算。」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5月5日議民字第11204000690號函。
二、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第5次會議(112年5月3日)議決:「請市府研議將申請獎勵金資格回溯自111年12月25日起出生之新生兒均適用。」案,本府將尊重貴會建議,儘速研擬修正本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112.08.21 府授民人口字第1126021777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洪健益議員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針對新通過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發放資格回溯至蔣萬安市長就任起算。」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5月5日議民字第11204000690號函暨本府112年5月12日府授民人口字第1120118097號函續辦。
二、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第5次會議(112年5月3日)議決:「請市府研議將申請獎勵金資格回溯自111年12月25日起出生之新生兒均適用。」案,為尊重貴會建議,本府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本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於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之新生兒,均適用112年4月4日施行之新制金額,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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