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選區涵蓋之行政區
內湖區、南港區
提案數
僅統計本屆期的提案數
議員任期屆數
第7至14屆台北市議員
2025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員工運動競賽假給原則,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體育活動。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參加各項運動競賽擔任選手,比賽及賽前練習給假原則},以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運動競賽。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放寬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設籍限制:連續設籍於台北市1年得併計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期間。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放寬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設籍限制:連續設籍於台北市1年得併計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期間。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請勞動局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以改善職場婦女因婚育離職問題。
鑑於職場婦女因婚姻、生育離職或脫離勞動力人口範圍情形仍嚴峻,既有推動友善育兒職場政策急須精進,請勞動局儘速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之措施,以達兼顧職場友善及提升生育率之效。 審查意見 114(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爭取編列10職等以下公務員「首都加給」預算,以留住基層人力。
鑒於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嚴重人才荒」情形,目前北市府一般公務員人數為1萬4061人,其中10職等以下公務員就佔83%即1萬1760人,不過仍與預算員額相比少1174人,顯示基層公務員嚴重流失,為求有(閱讀更多)
十一月
19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完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計畫,明確規範關懷訪視服務落實方式。
鑑於現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規範設有「關懷訪視」服務項目,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社會局無法提供補助民間團體,有關訪視長輩之個人資料,致使健康促進、問安服務、關懷訪視、餐飲(閱讀更多)
十一月
19
建請市府廣設性別友善及親子友善廁所,並研議配套措施與標章推動,加強資訊揭露與宣導。
建請台北市政府廣設「性別友善廁所」及「親子友善廁所」,並於現有公共設施空間有限情況下,研議可行配套措施,優先設置「親子性別友善廁所標章」,並加強資訊揭露與社會宣導,以協助市民對兒童如廁需求與落實性別友(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審查意見 114.11.04送請市府於2個月內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研考會參考「月經友善空間」概念,盤點本市轄下為民服務機關、公營場館,研擬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與相關友善服務。
建請研考會參考「月經友善空間」概念,盤點本市轄下為民服務機關、公營場館,研擬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與相關友善服務。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25 第14屆(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勞動局延長中高齡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效期至2年以上,並簡化申請流程以提升企業參與率。
建請勞動局研擬延長「中高齡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效期至2年(含)以上,並建立抽查機制,降低企業資料準備頻率與成本,提升申請數。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市府研議修改「台北市里長出國考察實施計畫」。
建請市府研議修改「台北市里長出國考察實施計畫」。 審查意見 114.05.2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28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跨局處統一既有性別友善廁所標示並設立標章,未來新建廁所須兼顧便器、年齡及親子需求。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有性別友善廁所的標示缺乏統一性,建議市府參考新北市的做法,統一既有廁所的標示並給予標章,同時要求未來新建廁所需兼顧便器、年齡及親子使用需求。 市府回覆指出,已於113年12月17日召開跨局處專案會議,確定性別友善廁所的統一名稱及標示作法,並於114年1月9日函發相關範例及檔案予114座性別友善廁所所屬機關,鼓勵更換標示。 市府表示,性別友善廁所標章試辦計畫將於114年進行,初期選擇品質「優等級」廁所設置單位參與,並於每年第一季辦理評選,搭配4月20日「性別平等教育日」公布結果,後續將輔導新建及改建廁所符合標章要求。 (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市府修訂生育獎勵金規定,針對早產兒補貼以預產期作為出生日依據。
顏若芳等議員指出,現行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未針對早產兒設有配套措施,可能無法充分發揮政策效益及美意,建議市府以早產兒的預產期作為出生日認定基準。 市府回覆表示,目前生育獎勵金的設籍規定已從1年縮短至10個月,並併計新北市與基隆市的設籍期間,但對於以預產期作為認定基準的提議,尚需審慎研議修法可行性。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時程或承諾事項,僅表示將進一步研議相關修法可能性。 (閱讀更多)
2024
十一月
27
建請調增區公所調解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以鼓勵委員積極參與民事調解。
議員指出,區公所受理的民事調解事件日益複雜且專業,考量社會經濟水準及物價上漲,為鼓勵調解委員積極參與,提案調增調解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 市府回覆,認同調解委員長年辛勞弭平紛爭的重要性,並表示將研議調整交通費標準,計畫於115年度預算編列共同性費用時,邀集各區公所共同研議調整。 目前市府已函送相關文件,並表示研議工作尚在進行中,具體調整方案尚未確定。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市府編列經費重建南港區舊莊國小校舍,以改善老化問題並因應未來增班需求。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南港區舊莊國小校舍屋齡超過70年,長期編列巨額維修經費仍無法有效改善老化損壞問題,且因區內老舊社區陸續都更,未來新增人口需求可能增加,建議市府編列整體重建經費,一次性改建校舍,以確保師生安全及因應增班需求。 市府回覆指出,舊莊國小未位於重劃區內,依現行法規,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僅能用於重劃區內或直接受益具聯外性質之公共建設,無法補助校舍改建經費;教育局已規劃113至119年間推動30案校舍改建,並將視執行量能逐年增加改建數量,校舍未改建前將協助補助修繕經費以維護安全。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審查意見 113.11.12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13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請社會局研議特殊類志工時數加成,提升招募誘因以取得榮譽卡。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志工招募困難,尤其是涉及風吹日曬雨淋或有安全顧慮的類型,建議社會局研議針對特殊類別志工加成計算服務時數,以增加志工取得榮譽卡的誘因。 市府回覆表示,志工時數計算及榮譽卡申請須依中央法規辦理,並已由教育局試辦「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交通導護志工服務獎勵計畫」,提供導護志工專屬優惠和福利。 市府檢附試辦計畫文件,但未提及針對其他特殊類別志工的具體研議或執行進度。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為配合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請民政局於各里普設電子布告欄。
陳重文等議員指出,為配合《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建議民政局於各里普設電子布告欄,以提升競選廣告物管理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目前依相關管理辦法,已於各區公所主要出入口設置競選公布欄,但因僅部分候選人申請刊登,造成行政不中立疑慮,故不宜普設至各里,以避免引發選舉不公的問題。 市府未承諾進一步設置電子布告欄,僅表示已函復議會並說明現行作法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研考會以專案管理模式,檢視市府轄管建物及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品質,並制定評分指標逐步改善。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市府轄管建物、附屬場館空間及各級學校的性別友善廁所品質尚未有明確的檢視標準,建議以專案管理模式規劃評分指標,並逐步檢視與調整,以提升性別友善環境的品質。 市府回應,已於113年10月14日召開研商會議,初步規劃由性平辦參考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申辦計畫,研訂評分指標,並啟動相關巡檢作業;113年12月17日開始對轄管建物進行巡檢,114年1月24日函請各級學校辦理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檢核作業。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及台北大巨蛋體育館等大型場館已完成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或標示,並於114年1月17日發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請明訂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法規,以利地方政府推動。 (閱讀更多)
六月
12
請市府研議放寬台北市敬老卡適用範圍,納入北北桃三市搭乘台鐵之規定。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目前使用範圍未涵蓋台鐵起訖站為北北桃三市的車站,建議市府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的規定,擴大使用範圍,以提升敬老卡的便利性及公平性。 市府回覆,已研議擴大敬老卡及愛心卡的使用範圍至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轄內任一車站,並將補助額度調整至每趟最高扣150點,相關系統修改由台鐵公司辦理,預計自113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市府進一步說明,持卡者可於進出站時輕觸「專用通道」感應區完成扣點,系統修改完成後即可啟用新規定。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市府開放敬老卡點數支付部分醫療院所健保門診基本負擔費用,以提升使用率。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持卡人數約47.8萬,但每月用罄480點僅1.4萬人,使用率極低,建議市府參考台中市作法,開放敬老卡點數抵扣健保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50元/人次),以提升使用率。 市府回覆表示,敬老卡主要目的在於鼓勵長者社會參與,目前優先擴大使用於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對於擴大使用於醫療費用部分,需通盤考量政策目的、老人福利資源及財政負擔。 市府初步研擬以設籍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的65歲以上長者為試辦對象,並以市立聯合醫院7大院區試辦,點數扣抵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目前社會局正規劃相關執行細節。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因「愷愷虐童」事件,為保護兒童權益,後續居家托育人員之健康檢查,應納入專業醫師心理狀態之評估。
議員認為因「愷愷虐童」事件暴露出居家托育人員心理健康評估的不足,建議在健康檢查中納入專業醫師對心理狀態的評估,以保障兒童權益。 市府回覆指出,依衛福部社家署規定,目前居家托育人員健康檢查項目未包含心理狀態評估,且精神科醫師認為心理狀態僅能評估當下,無法事前預測未來狀況,因此建議透過訪視、家長聯絡、心理衛生資源宣導及協力圈活動等方式加強平時的心理狀態觀察。 市府表示,113年度下半年已規劃辦理情緒壓力覺察與紓壓支持課程,並與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合作提供團體及個別心理諮商課程,相關課程如藝術治療等已陸續開課,持續關注托育人員的身心健康。 (閱讀更多)
四月
24
因重大公安造成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差勤損失、勞資爭議,市府應主動協助受災戶。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因重大公安事故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勞工差勤損失及勞資爭議,市府應主動協助受災戶,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市府回覆,勞動局已著手擬訂「重大工安事故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建議雇主優於法令處理,對未出勤勞工不扣發工資、不視為曠工,並不得進行不利處分;若有爭議,勞工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市府進一步說明,受災戶或預防性撤離戶可向勞動局提出申請,經核對屬實後,將函請雇主配合政策,並在事故現場設置聯合服務中心提供申請服務。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因應北投市場重建,為完善各場域之設施與環境,北投區公所應另覓新址並獨立新建行政大樓。
因應北投市場重建,為完善各場域之設施與環境,北投區公所應另覓新址並獨立新建行政大樓。 審查意見 112.12.19提案人提議撤回本案,委員會同意撤案。 大會決議 113.01.17 第14屆第0(閱讀更多)
一月
17
請市府放寬台北市敬老卡搭台鐵規定,增列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為使用範圍。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目前台北市長者使用敬老卡搭乘台鐵班次的規定,僅限於台北市內車站,建議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放寬至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作為起站或迄站,以提升長者交通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社會局已請台鐵公司協助評估系統修改所需費用及期程,並將擴大起訖站範圍至桃園、新北、台北、基隆及宜蘭五縣市內任一車站,目前正進行系統修改評估及相關行政程序作業。 (閱讀更多)
2023
十月
25
因應物價建請調增睦鄰活動費用,以凝聚社區與敦親睦鄰功能。
因應物價建請調增睦鄰活動費用,以凝聚社區與敦親睦鄰功能。 審查意見 112.10.19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10.25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閱讀更多)
十月
25
建請調增里長及鄰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之經費,以利里長間增進情感,促進基層幹部參與推動區政並相互學習。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應調增里長及鄰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的經費,以促進基層幹部間的情感交流,並提升參與推動區政的積極性及相互學習的機會。 市府回覆表示,鄰長自強活動預算已參酌物價上漲及其他地方政府標準,於113年度調整為每鄰每年新台幣3,840元;里長出國考察費則擬調整為每人每次新台幣3萬5,000元,並由各區公所編列114年度概算。 市府民政局表示相關經費尚需通盤考量,並將持續研議及爭取於未來年度逐步調整編列。 (閱讀更多)
十月
25
建請修正「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第7條,調增里民活動場所之租金補助金額案,以因應物價調升。
議員指出,因應物價調升,建請修正「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第7條,調增租金補助金額,以改善現行補助金額不足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民政局自110年起已依各里固定里民活動場所公告土地現值差異,於「里鄰建設服務經費」中分級增加經費,並表示目前正彙整相關意見,通盤考量後擬定經費調整方案。 (閱讀更多)
六月
21
請市府補助本市中低收入及身障者配鏡費用,減輕經濟負擔並改善視力健康。
議員認為市府應補助本市中低收入戶及聽障等身障族群朋友,針對經視力檢查需配戴眼鏡以改善視力者提供相關經費,以降低其經濟負擔並維護健康生活。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依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提供符合補助資格的視覺障礙者特製眼鏡補助,金額依經濟身分別介於3,000元至6,000元不等;非符合規定者可提出專案申請,需經醫師或輔具中心評估後核定。 市府建議民眾若有特製眼鏡需求,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取得視覺障礙證明後再申請相關輔具補助或福利服務。 (閱讀更多)
六月
21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所推動之各國刑事立法運動,嚴懲反人類暴行。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所推動之各國刑事立法運動,嚴懲反人類暴行。 審查意見 112.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6.21 第14屆第(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補助本市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及視障者購置助聽設備,改善聽力障礙以維護健康生活。
議員認為本市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視障等身障族群朋友,因聽力受損影響健康生活,建議市府補助購置改善聽力障礙的相關設備,以維護其生活品質。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提供助聽器補助,補助金額依經濟身分別為新台幣1,000元至30,000元不等,並可透過專案申請協助非符合一般補助條件的民眾。 市府建議民眾若因聽力問題影響健康生活,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取得相關證明後申請福利及服務。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增加台北市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公費補助。
議員認為台北市應增加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的公費補助,以改善現行政策未能全面滿足產後護理需求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生育補助、營養補助及懷孕營養補助,並自今年起提高生育津貼至4萬元,最高可達6萬4,000元,另推動好孕專車等福利政策。 市府表示,考量產後護理需求多元化,僅補助單一項目可能不符公平性,且現行主流方式偏好入住產後護理之家,故將持續評估需求、盤點資源並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時間表。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審查意見 112.05.30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5.31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覆/辦理情形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調高里鄰建設及睦鄰活動補助款上限,充實里長改善環境及服務里民經費。
鍾佩玲等議員指出,里長在執行里鄰建設及睦鄰互助活動時,經費不足成為主要障礙,提案市府應調高相關預算上限,以改善里內環境並提升服務里民的能力。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依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差異性訂定經費調整基準,並按級距增編各里經費,現階段尚無設定經費上限,未來將依預算容納及人口增幅情形進行滾動評估。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坐月子補助,以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建議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及坐月子補助,認為此舉可減輕孕產婦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並改善生育環境。 市府回應,針對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已提供13處「社區心理諮商門診服務」,並新增孕產婦持「孕婦健康手冊」可享優免200元,僅需負擔掛號費50元即可使用服務。此外,針對有情緒困擾的孕產婦,提供最多8次免費心理諮商或6次到宅關懷服務,並已於112年5月17日發函至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宣導。 市府表示,關於坐月子補助,已自112年起提高生育獎勵金(4-6萬元)及推動好孕專車等政策,並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資源及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及具體補助金額或執行時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針對每月 480 點敬老愛心卡,持續新增適用場館、交通運具,並增加以年為單位跨月累計點數之功能。
議員認為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的使用範圍仍有不足,建議市府持續新增適用場館及交通運具,並增加跨月累計點數功能,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指出,已擴大敬老卡點數使用範圍,包括安坑輕軌(3月13日起)、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補助點數提高至65點(4月1日起),以及台鐵列車(7月1日起)。此外,跨月累計功能因涉及技術修改及高額費用(初估5,000萬元),且需北北基同步修改系統,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無修改意願,因此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方式。 市府表示,跨月累計功能的技術及經費評估已完成,修改期程約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政策協調及財政考量,暫不推動相關修改。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統一補助與輔導私托,改善托育人員薪資落差,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片面調高公辦民營托育人員起薪,導致托育人員薪資落差,進而造成近75%受托孩子的私托面臨找不到老師照護的危機,家長也陷入窘境,建請市府提出公平補助與輔導方案,以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市府回覆表示,自106年起已針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多項補助,包括改善設備、調高薪資、提供久任津貼等,並於112年度新增聘用大學以上相關科系人員的薪資加碼補助,中央與地方共同補助後,每間準公共托嬰中心可獲得34萬至144萬元不等的補助款。 市府強調,透過公私協力及長期投入預算,已有效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收托率,並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期望達成幼兒、家長及托育服務提供者三贏的效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因應台北市市民趕生敢養,提議月子補助以減輕爸媽生育負擔。
議員認為台北市市民生育負擔日益增加,提議提供月子補助,以減輕父母在生育期間的經濟壓力,並因應產後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台北市已有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最高2萬4,000元,以及生育獎勵金最高6萬4,000元,並表示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服務資源,結合實務經驗研議友善孕產期婦女措施。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預計完工日期,僅表示將以民眾主流之產後照顧方式進行規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建請市府回溯至蔣萬安市長上任時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柳采葳等議員指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並建議市府回溯至市長上任時(111年12月25日)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開始執行補發作業,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理由在於擴大補助範圍,讓更多家庭受惠,並解決現行辦法未涵蓋部分新生兒的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將申請資格回溯至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正式公告,相關補發作業已進入執行階段。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針對新通過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發放資格回溯至蔣萬安市長就任起算。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新制於蔣市長就任後施行,但部分新生兒因出生日期未涵蓋在新制範圍內,可能造成不公平待遇,故建請市府將資格回溯至市長就任日(111年12月25日)。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明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補發舊制與新制金額的差額。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比照義警等人員福利濟助規定,擴大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非因公傷亡慰問金適用範圍。
議員認為,現行「台北市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執行勤務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僅限於因公執行勤務時致傷亡才可發放慰問金,與「台北市義勇人員傷亡醫恤福利濟助實施要點」相比,後者即便非因公致傷亡亦有福利濟助,故提案希望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可比照義警、民防、義交及義消人員,享有非因公傷亡的福利濟助。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研議修正「台北市守望相助隊巡守員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並於112年7月24日修正發布,相關修正條文已刊登於112年7月28日的市府公報。 (閱讀更多)
確定



屆別
第14屆台北市議員
現任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台北市第2選區
備註
選區涵蓋之行政區
內湖區、南港區
提案數
僅統計本屆期的提案數
議員任期屆數
第7至14屆台北市議員
相關經歷
僅顯示資料庫內之資料,非完整經歷
2025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員工運動競賽假給原則,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體育活動。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參加各項運動競賽擔任選手,比賽及賽前練習給假原則},以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運動競賽。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放寬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設籍限制:連續設籍於台北市1年得併計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期間。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放寬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設籍限制:連續設籍於台北市1年得併計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期間。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請勞動局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以改善職場婦女因婚育離職問題。
鑑於職場婦女因婚姻、生育離職或脫離勞動力人口範圍情形仍嚴峻,既有推動友善育兒職場政策急須精進,請勞動局儘速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之措施,以達兼顧職場友善及提升生育率之效。 審查意見 114(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爭取編列10職等以下公務員「首都加給」預算,以留住基層人力。
鑒於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嚴重人才荒」情形,目前北市府一般公務員人數為1萬4061人,其中10職等以下公務員就佔83%即1萬1760人,不過仍與預算員額相比少1174人,顯示基層公務員嚴重流失,為求有(閱讀更多)
十一月
19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完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計畫,明確規範關懷訪視服務落實方式。
鑑於現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規範設有「關懷訪視」服務項目,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社會局無法提供補助民間團體,有關訪視長輩之個人資料,致使健康促進、問安服務、關懷訪視、餐飲(閱讀更多)
十一月
19
建請市府廣設性別友善及親子友善廁所,並研議配套措施與標章推動,加強資訊揭露與宣導。
建請台北市政府廣設「性別友善廁所」及「親子友善廁所」,並於現有公共設施空間有限情況下,研議可行配套措施,優先設置「親子性別友善廁所標章」,並加強資訊揭露與社會宣導,以協助市民對兒童如廁需求與落實性別友(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審查意見 114.11.04送請市府於2個月內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研考會參考「月經友善空間」概念,盤點本市轄下為民服務機關、公營場館,研擬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與相關友善服務。
建請研考會參考「月經友善空間」概念,盤點本市轄下為民服務機關、公營場館,研擬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與相關友善服務。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25 第14屆(閱讀更多)
六月
25
建請勞動局延長中高齡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效期至2年以上,並簡化申請流程以提升企業參與率。
建請勞動局研擬延長「中高齡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效期至2年(含)以上,並建立抽查機制,降低企業資料準備頻率與成本,提升申請數。 審查意見 114.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6(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市府研議修改「台北市里長出國考察實施計畫」。
建請市府研議修改「台北市里長出國考察實施計畫」。 審查意見 114.05.2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28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跨局處統一既有性別友善廁所標示並設立標章,未來新建廁所須兼顧便器、年齡及親子需求。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有性別友善廁所的標示缺乏統一性,建議市府參考新北市的做法,統一既有廁所的標示並給予標章,同時要求未來新建廁所需兼顧便器、年齡及親子使用需求。 市府回覆指出,已於113年12月17日召開跨局處專案會議,確定性別友善廁所的統一名稱及標示作法,並於114年1月9日函發相關範例及檔案予114座性別友善廁所所屬機關,鼓勵更換標示。 市府表示,性別友善廁所標章試辦計畫將於114年進行,初期選擇品質「優等級」廁所設置單位參與,並於每年第一季辦理評選,搭配4月20日「性別平等教育日」公布結果,後續將輔導新建及改建廁所符合標章要求。 (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市府修訂生育獎勵金規定,針對早產兒補貼以預產期作為出生日依據。
顏若芳等議員指出,現行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未針對早產兒設有配套措施,可能無法充分發揮政策效益及美意,建議市府以早產兒的預產期作為出生日認定基準。 市府回覆表示,目前生育獎勵金的設籍規定已從1年縮短至10個月,並併計新北市與基隆市的設籍期間,但對於以預產期作為認定基準的提議,尚需審慎研議修法可行性。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時程或承諾事項,僅表示將進一步研議相關修法可能性。 (閱讀更多)
2024
十一月
27
建請調增區公所調解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以鼓勵委員積極參與民事調解。
議員指出,區公所受理的民事調解事件日益複雜且專業,考量社會經濟水準及物價上漲,為鼓勵調解委員積極參與,提案調增調解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 市府回覆,認同調解委員長年辛勞弭平紛爭的重要性,並表示將研議調整交通費標準,計畫於115年度預算編列共同性費用時,邀集各區公所共同研議調整。 目前市府已函送相關文件,並表示研議工作尚在進行中,具體調整方案尚未確定。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市府編列經費重建南港區舊莊國小校舍,以改善老化問題並因應未來增班需求。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南港區舊莊國小校舍屋齡超過70年,長期編列巨額維修經費仍無法有效改善老化損壞問題,且因區內老舊社區陸續都更,未來新增人口需求可能增加,建議市府編列整體重建經費,一次性改建校舍,以確保師生安全及因應增班需求。 市府回覆指出,舊莊國小未位於重劃區內,依現行法規,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僅能用於重劃區內或直接受益具聯外性質之公共建設,無法補助校舍改建經費;教育局已規劃113至119年間推動30案校舍改建,並將視執行量能逐年增加改建數量,校舍未改建前將協助補助修繕經費以維護安全。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審查意見 113.11.12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13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請社會局研議特殊類志工時數加成,提升招募誘因以取得榮譽卡。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志工招募困難,尤其是涉及風吹日曬雨淋或有安全顧慮的類型,建議社會局研議針對特殊類別志工加成計算服務時數,以增加志工取得榮譽卡的誘因。 市府回覆表示,志工時數計算及榮譽卡申請須依中央法規辦理,並已由教育局試辦「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交通導護志工服務獎勵計畫」,提供導護志工專屬優惠和福利。 市府檢附試辦計畫文件,但未提及針對其他特殊類別志工的具體研議或執行進度。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為配合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請民政局於各里普設電子布告欄。
陳重文等議員指出,為配合《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建議民政局於各里普設電子布告欄,以提升競選廣告物管理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目前依相關管理辦法,已於各區公所主要出入口設置競選公布欄,但因僅部分候選人申請刊登,造成行政不中立疑慮,故不宜普設至各里,以避免引發選舉不公的問題。 市府未承諾進一步設置電子布告欄,僅表示已函復議會並說明現行作法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研考會以專案管理模式,檢視市府轄管建物及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品質,並制定評分指標逐步改善。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市府轄管建物、附屬場館空間及各級學校的性別友善廁所品質尚未有明確的檢視標準,建議以專案管理模式規劃評分指標,並逐步檢視與調整,以提升性別友善環境的品質。 市府回應,已於113年10月14日召開研商會議,初步規劃由性平辦參考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申辦計畫,研訂評分指標,並啟動相關巡檢作業;113年12月17日開始對轄管建物進行巡檢,114年1月24日函請各級學校辦理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檢核作業。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及台北大巨蛋體育館等大型場館已完成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或標示,並於114年1月17日發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請明訂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法規,以利地方政府推動。 (閱讀更多)
六月
12
請市府研議放寬台北市敬老卡適用範圍,納入北北桃三市搭乘台鐵之規定。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目前使用範圍未涵蓋台鐵起訖站為北北桃三市的車站,建議市府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的規定,擴大使用範圍,以提升敬老卡的便利性及公平性。 市府回覆,已研議擴大敬老卡及愛心卡的使用範圍至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轄內任一車站,並將補助額度調整至每趟最高扣150點,相關系統修改由台鐵公司辦理,預計自113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市府進一步說明,持卡者可於進出站時輕觸「專用通道」感應區完成扣點,系統修改完成後即可啟用新規定。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市府開放敬老卡點數支付部分醫療院所健保門診基本負擔費用,以提升使用率。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持卡人數約47.8萬,但每月用罄480點僅1.4萬人,使用率極低,建議市府參考台中市作法,開放敬老卡點數抵扣健保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50元/人次),以提升使用率。 市府回覆表示,敬老卡主要目的在於鼓勵長者社會參與,目前優先擴大使用於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對於擴大使用於醫療費用部分,需通盤考量政策目的、老人福利資源及財政負擔。 市府初步研擬以設籍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的65歲以上長者為試辦對象,並以市立聯合醫院7大院區試辦,點數扣抵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目前社會局正規劃相關執行細節。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因「愷愷虐童」事件,為保護兒童權益,後續居家托育人員之健康檢查,應納入專業醫師心理狀態之評估。
議員認為因「愷愷虐童」事件暴露出居家托育人員心理健康評估的不足,建議在健康檢查中納入專業醫師對心理狀態的評估,以保障兒童權益。 市府回覆指出,依衛福部社家署規定,目前居家托育人員健康檢查項目未包含心理狀態評估,且精神科醫師認為心理狀態僅能評估當下,無法事前預測未來狀況,因此建議透過訪視、家長聯絡、心理衛生資源宣導及協力圈活動等方式加強平時的心理狀態觀察。 市府表示,113年度下半年已規劃辦理情緒壓力覺察與紓壓支持課程,並與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合作提供團體及個別心理諮商課程,相關課程如藝術治療等已陸續開課,持續關注托育人員的身心健康。 (閱讀更多)
四月
24
因重大公安造成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差勤損失、勞資爭議,市府應主動協助受災戶。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因重大公安事故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勞工差勤損失及勞資爭議,市府應主動協助受災戶,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市府回覆,勞動局已著手擬訂「重大工安事故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建議雇主優於法令處理,對未出勤勞工不扣發工資、不視為曠工,並不得進行不利處分;若有爭議,勞工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市府進一步說明,受災戶或預防性撤離戶可向勞動局提出申請,經核對屬實後,將函請雇主配合政策,並在事故現場設置聯合服務中心提供申請服務。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因應北投市場重建,為完善各場域之設施與環境,北投區公所應另覓新址並獨立新建行政大樓。
因應北投市場重建,為完善各場域之設施與環境,北投區公所應另覓新址並獨立新建行政大樓。 審查意見 112.12.19提案人提議撤回本案,委員會同意撤案。 大會決議 113.01.17 第14屆第0(閱讀更多)
一月
17
請市府放寬台北市敬老卡搭台鐵規定,增列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為使用範圍。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目前台北市長者使用敬老卡搭乘台鐵班次的規定,僅限於台北市內車站,建議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放寬至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作為起站或迄站,以提升長者交通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社會局已請台鐵公司協助評估系統修改所需費用及期程,並將擴大起訖站範圍至桃園、新北、台北、基隆及宜蘭五縣市內任一車站,目前正進行系統修改評估及相關行政程序作業。 (閱讀更多)
2023
十月
25
因應物價建請調增睦鄰活動費用,以凝聚社區與敦親睦鄰功能。
因應物價建請調增睦鄰活動費用,以凝聚社區與敦親睦鄰功能。 審查意見 112.10.19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10.25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閱讀更多)
十月
25
建請調增里長及鄰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之經費,以利里長間增進情感,促進基層幹部參與推動區政並相互學習。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應調增里長及鄰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的經費,以促進基層幹部間的情感交流,並提升參與推動區政的積極性及相互學習的機會。 市府回覆表示,鄰長自強活動預算已參酌物價上漲及其他地方政府標準,於113年度調整為每鄰每年新台幣3,840元;里長出國考察費則擬調整為每人每次新台幣3萬5,000元,並由各區公所編列114年度概算。 市府民政局表示相關經費尚需通盤考量,並將持續研議及爭取於未來年度逐步調整編列。 (閱讀更多)
十月
25
建請修正「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第7條,調增里民活動場所之租金補助金額案,以因應物價調升。
議員指出,因應物價調升,建請修正「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第7條,調增租金補助金額,以改善現行補助金額不足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民政局自110年起已依各里固定里民活動場所公告土地現值差異,於「里鄰建設服務經費」中分級增加經費,並表示目前正彙整相關意見,通盤考量後擬定經費調整方案。 (閱讀更多)
六月
21
請市府補助本市中低收入及身障者配鏡費用,減輕經濟負擔並改善視力健康。
議員認為市府應補助本市中低收入戶及聽障等身障族群朋友,針對經視力檢查需配戴眼鏡以改善視力者提供相關經費,以降低其經濟負擔並維護健康生活。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依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提供符合補助資格的視覺障礙者特製眼鏡補助,金額依經濟身分別介於3,000元至6,000元不等;非符合規定者可提出專案申請,需經醫師或輔具中心評估後核定。 市府建議民眾若有特製眼鏡需求,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取得視覺障礙證明後再申請相關輔具補助或福利服務。 (閱讀更多)
六月
21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所推動之各國刑事立法運動,嚴懲反人類暴行。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所推動之各國刑事立法運動,嚴懲反人類暴行。 審查意見 112.06.13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6.21 第14屆第(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補助本市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及視障者購置助聽設備,改善聽力障礙以維護健康生活。
議員認為本市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視障等身障族群朋友,因聽力受損影響健康生活,建議市府補助購置改善聽力障礙的相關設備,以維護其生活品質。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提供助聽器補助,補助金額依經濟身分別為新台幣1,000元至30,000元不等,並可透過專案申請協助非符合一般補助條件的民眾。 市府建議民眾若因聽力問題影響健康生活,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取得相關證明後申請福利及服務。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增加台北市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公費補助。
議員認為台北市應增加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的公費補助,以改善現行政策未能全面滿足產後護理需求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生育補助、營養補助及懷孕營養補助,並自今年起提高生育津貼至4萬元,最高可達6萬4,000元,另推動好孕專車等福利政策。 市府表示,考量產後護理需求多元化,僅補助單一項目可能不符公平性,且現行主流方式偏好入住產後護理之家,故將持續評估需求、盤點資源並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時間表。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審查意見 112.05.30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5.31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覆/辦理情形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調高里鄰建設及睦鄰活動補助款上限,充實里長改善環境及服務里民經費。
鍾佩玲等議員指出,里長在執行里鄰建設及睦鄰互助活動時,經費不足成為主要障礙,提案市府應調高相關預算上限,以改善里內環境並提升服務里民的能力。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依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差異性訂定經費調整基準,並按級距增編各里經費,現階段尚無設定經費上限,未來將依預算容納及人口增幅情形進行滾動評估。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坐月子補助,以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建議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及坐月子補助,認為此舉可減輕孕產婦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並改善生育環境。 市府回應,針對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已提供13處「社區心理諮商門診服務」,並新增孕產婦持「孕婦健康手冊」可享優免200元,僅需負擔掛號費50元即可使用服務。此外,針對有情緒困擾的孕產婦,提供最多8次免費心理諮商或6次到宅關懷服務,並已於112年5月17日發函至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宣導。 市府表示,關於坐月子補助,已自112年起提高生育獎勵金(4-6萬元)及推動好孕專車等政策,並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資源及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及具體補助金額或執行時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針對每月 480 點敬老愛心卡,持續新增適用場館、交通運具,並增加以年為單位跨月累計點數之功能。
議員認為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的使用範圍仍有不足,建議市府持續新增適用場館及交通運具,並增加跨月累計點數功能,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指出,已擴大敬老卡點數使用範圍,包括安坑輕軌(3月13日起)、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補助點數提高至65點(4月1日起),以及台鐵列車(7月1日起)。此外,跨月累計功能因涉及技術修改及高額費用(初估5,000萬元),且需北北基同步修改系統,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無修改意願,因此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方式。 市府表示,跨月累計功能的技術及經費評估已完成,修改期程約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政策協調及財政考量,暫不推動相關修改。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統一補助與輔導私托,改善托育人員薪資落差,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片面調高公辦民營托育人員起薪,導致托育人員薪資落差,進而造成近75%受托孩子的私托面臨找不到老師照護的危機,家長也陷入窘境,建請市府提出公平補助與輔導方案,以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市府回覆表示,自106年起已針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多項補助,包括改善設備、調高薪資、提供久任津貼等,並於112年度新增聘用大學以上相關科系人員的薪資加碼補助,中央與地方共同補助後,每間準公共托嬰中心可獲得34萬至144萬元不等的補助款。 市府強調,透過公私協力及長期投入預算,已有效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收托率,並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期望達成幼兒、家長及托育服務提供者三贏的效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因應台北市市民趕生敢養,提議月子補助以減輕爸媽生育負擔。
議員認為台北市市民生育負擔日益增加,提議提供月子補助,以減輕父母在生育期間的經濟壓力,並因應產後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台北市已有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最高2萬4,000元,以及生育獎勵金最高6萬4,000元,並表示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服務資源,結合實務經驗研議友善孕產期婦女措施。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預計完工日期,僅表示將以民眾主流之產後照顧方式進行規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建請市府回溯至蔣萬安市長上任時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柳采葳等議員指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並建議市府回溯至市長上任時(111年12月25日)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開始執行補發作業,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理由在於擴大補助範圍,讓更多家庭受惠,並解決現行辦法未涵蓋部分新生兒的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將申請資格回溯至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正式公告,相關補發作業已進入執行階段。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針對新通過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發放資格回溯至蔣萬安市長就任起算。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新制於蔣市長就任後施行,但部分新生兒因出生日期未涵蓋在新制範圍內,可能造成不公平待遇,故建請市府將資格回溯至市長就任日(111年12月25日)。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明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補發舊制與新制金額的差額。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比照義警等人員福利濟助規定,擴大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非因公傷亡慰問金適用範圍。
議員認為,現行「台北市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執行勤務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僅限於因公執行勤務時致傷亡才可發放慰問金,與「台北市義勇人員傷亡醫恤福利濟助實施要點」相比,後者即便非因公致傷亡亦有福利濟助,故提案希望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可比照義警、民防、義交及義消人員,享有非因公傷亡的福利濟助。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研議修正「台北市守望相助隊巡守員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並於112年7月24日修正發布,相關修正條文已刊登於112年7月28日的市府公報。 (閱讀更多)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