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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9
資料來源
為增加私立「住宿型長期照顧機構」投入之誘因,建請衛生局研議放寬床位收費審查標準,以擴增長照服務量能,因應長照需求之人口。
113.06.14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3.06.19 第14屆第04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3.07.01 府授衛長字第1130128576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4次臨時大會侯漢廷議員等議員提案:「為增加私立『住宿型長期照顧機構』投入之誘因,建請衛生局研議放寬床位收費審查標準,以擴增長照服務量能,因應長照需求之人口。」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3年6月21日議警字第11308000680號函。
二、本府衛生局業於113年6月7日邀請法務局、財政局、護理專家及會計專家等,召開本市住宿式長照機構收費審查機制討論會議。會議結論為本市可朝向差異化收費的方向擬訂住宿式長照機構收費審查機制,建議參考全民健保之保險病房設置規定訂定收費審查方式。
三、針對本市住宿式長照機構收費,研擬開放一定比例之機構床位數可由業者彈性調整收費基準,惟同時須保留一定比例之公益床位數予符合條件之弱勢族群入住,保障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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