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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選區涵蓋之行政區
大安區、文山區
提案數
僅統計本屆期的提案數
議員任期屆數
第13、14屆台北市議員
2025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調高65至84歲長者重陽敬老禮金至每人3,000元,以反映物價通膨。
建請台北市政府依《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研議修正,將65歲至84歲長者之重陽敬老禮金由現行每人新台幣1,500元,調高至每人新台幣3,000元,以反映物價通膨、提升長者生活照顧品質,請予研議(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員工運動競賽假給原則,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體育活動。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參加各項運動競賽擔任選手,比賽及賽前練習給假原則},以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運動競賽。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放寬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設籍限制:連續設籍於台北市1年得併計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期間。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放寬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設籍限制:連續設籍於台北市1年得併計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期間。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對街友照護投入更多資源,增加相關人員編制,並制定招募計畫,避免未來出現人才斷層。
建請對街友照護投入更多資源,增加相關人員編制,並制定招募計畫,避免未來出現人才斷層。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制度,參考上海民眾食堂模式,建立自給永續營運體系,提升長者照護與共餐功能。
建請台北市政府檢討並修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制度」,參考上海市「民眾食堂」之公私協力與市場化經營模式,建立具自給能力之永續營運體系,使據點能兼顧長者照護與社區共餐功能,減少對年度補助之依賴,提升服務(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社會局應針對社會住宅獨居長者進行造冊,並積極關懷輔導。
社會局應針對社會住宅獨居長者進行造冊,並積極關懷輔導。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請勞動局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以改善職場婦女因婚育離職問題。
鑑於職場婦女因婚姻、生育離職或脫離勞動力人口範圍情形仍嚴峻,既有推動友善育兒職場政策急須精進,請勞動局儘速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之措施,以達兼顧職場友善及提升生育率之效。 審查意見 114(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爭取編列10職等以下公務員「首都加給」預算,以留住基層人力。
鑒於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嚴重人才荒」情形,目前北市府一般公務員人數為1萬4061人,其中10職等以下公務員就佔83%即1萬1760人,不過仍與預算員額相比少1174人,顯示基層公務員嚴重流失,為求有(閱讀更多)
十一月
19
建請市府廣設性別友善及親子友善廁所,並研議配套措施與標章推動,加強資訊揭露與宣導。
建請台北市政府廣設「性別友善廁所」及「親子友善廁所」,並於現有公共設施空間有限情況下,研議可行配套措施,優先設置「親子性別友善廁所標章」,並加強資訊揭露與社會宣導,以協助市民對兒童如廁需求與落實性別友(閱讀更多)
十一月
12
茲建請把輝達留在北市,請市府妥善因應後續用地問題。
茲建請把輝達留在北市,請市府妥善因應後續用地問題。 審查意見 114.11.06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1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審查意見 114.11.04送請市府於2個月內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適逢公燈處重新改建設計艋舺公園,建請市府妥善因應街友問題。
適逢公燈處重新改建設計艋舺公園,建請市府妥善因應街友問題。 審查意見 114.11.04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環保局、工務局及民政局於2025年底前檢討台北市鄰避設施回饋金分配方案,送議會審核。
依114年度台北市總預算案綜合決議,環保局、工務局、民政局應於2025年底前就台北市鄰避設施回饋金分配通盤檢討,送議會審核。 審查意見 114.05.231.請市府於2個月內提出回饋金分配機制之可行(閱讀更多)
五月
14
本巿各區公所辦理城巿交流活動,應制定明確規範,以茲遵循。
本巿各區公所辦理城巿交流活動,應制定明確規範,以茲遵循。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7
幼兒園客語教學計畫,應研擬新增教學標章,方便家長選校時能清楚辨識。
幼兒園客語教學計畫,應研擬新增教學標章,方便家長選校時能清楚辨識。 審查意見 114.04.24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07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2024
十二月
18
敬老卡抵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掛號費擴大到北市所有65歲以上長者。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掛號費應擴大適用敬老卡,讓北市所有65歲以上長者均能受惠,以減輕長者就醫負擔,並促進其健康權益。 市府回應,目前已針對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長者,自114年起可使用敬老卡點數扣抵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七大院區的門診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即50元)。 市府表示,若未來新版財劃法增加財源,將進一步檢討是否擴及一般長者使用敬老卡點數扣抵掛號費的方案。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市府編列經費重建南港區舊莊國小校舍,以改善老化問題並因應未來增班需求。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南港區舊莊國小校舍屋齡超過70年,長期編列巨額維修經費仍無法有效改善老化損壞問題,且因區內老舊社區陸續都更,未來新增人口需求可能增加,建議市府編列整體重建經費,一次性改建校舍,以確保師生安全及因應增班需求。 市府回覆指出,舊莊國小未位於重劃區內,依現行法規,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僅能用於重劃區內或直接受益具聯外性質之公共建設,無法補助校舍改建經費;教育局已規劃113至119年間推動30案校舍改建,並將視執行量能逐年增加改建數量,校舍未改建前將協助補助修繕經費以維護安全。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為考量高齡或行動不便之人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之便利性,建議地政單位到宅服務應增加該項業務,以確保高齡長者財產守護。
汪志冰等議員指出,為便利高齡或行動不便者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並確保其財產安全,建議地政單位提供到宅服務,將此業務納入服務範疇。 市府回覆表示,地政局已於113年6月26日修訂「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實施到府或醫療院所服務計畫」,將地籍異動即時通的申請、變更及終止納入到府或醫療院所收件服務項目,並檢送相關計畫供參。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審查意見 113.11.12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13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請社會局研議特殊類志工時數加成,提升招募誘因以取得榮譽卡。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志工招募困難,尤其是涉及風吹日曬雨淋或有安全顧慮的類型,建議社會局研議針對特殊類別志工加成計算服務時數,以增加志工取得榮譽卡的誘因。 市府回覆表示,志工時數計算及榮譽卡申請須依中央法規辦理,並已由教育局試辦「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交通導護志工服務獎勵計畫」,提供導護志工專屬優惠和福利。 市府檢附試辦計畫文件,但未提及針對其他特殊類別志工的具體研議或執行進度。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社區服務不應歧視長者,請市府研議,讓北市志工長者團保。
社區服務不應歧視長者,請市府研議,讓北市志工長者團保。 審查意見 113.10.29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06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為配合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請民政局於各里普設電子布告欄。
陳重文等議員指出,為配合《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建議民政局於各里普設電子布告欄,以提升競選廣告物管理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目前依相關管理辦法,已於各區公所主要出入口設置競選公布欄,但因僅部分候選人申請刊登,造成行政不中立疑慮,故不宜普設至各里,以避免引發選舉不公的問題。 市府未承諾進一步設置電子布告欄,僅表示已函復議會並說明現行作法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建請市府維繫雙城論壇,並擴大與大陸城市交流合作,促進兩岸和平發展。
議員指出,鑑於兩岸態勢緊張,大陸當局對民進黨當局文攻武赫,台北市政府應維繫雙城論壇,並爭取擴大與對岸更多城市舉辦交流考察等論壇,以促進兩岸和平,符合「對話交流」及「恢復有序交流」的政策方向。 市府回覆表示,歷來積極推展國際及兩岸城市交流,並將秉持「對等、尊嚴、善意、互惠」原則辦理雙城論壇及相關活動。今年雙城論壇預計於11月或12月舉辦,若因故未能辦理,將依議會決議提出檢討報告。 市府補充,已於今年推動多項國際交流,包括市長率團赴日本、美國等地考察,並與友邦及日本城市簽署姐妹市及友誼市協議,未來將持續深化與國際及兩岸城市的交流合作。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建請市府於一殯拆除後,規劃部分用地作為臨時展覽空間使用。
陳宥丞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現有公有展館不足,建議市府在第一殯儀館拆除後,除了規劃為臨時停車場及綠地外,應增設部分用地作為臨時展覽空間,以解決展覽空間不足的問題。 市府回應,第一殯儀館拆除後,短期內將設置315格汽車停車位、128格機車停車位、4格大客車停車位及600坪綠地,供周邊里民月租停車及民眾臨時停車使用。 市府進一步表示,綠地部分已研擬規劃對外租借,未來可提供辦理展覽或相關活動使用。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每年於12行政區召開分齡青年座談會,彙集15至45歲青年意見並邀外縣市及國際青年參與。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使台北市青年局能快速掌握本市青年群體意見和需求,提議每年固定募集15歲至45歲青年代表,並以分齡、分教育程度、分梯次方式於12個行政區召開青年意見彙集座談會,並邀請外縣市及國際優質青年參與,以促進青年局了解需求及宣導政策。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9月下旬公告招募「台北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青年委員,提供正式意見彙整及公共參與平台,並規劃每年至少召開4次大會及相關小組會議,邀請各行政區公所推薦青年列席,進一步了解需求及推廣政策。 市府進一步說明,青年委員人數規定為35至40人,報名資格不限戶籍與國籍,凡設籍、居住、就學或就業於台北市且年齡符合者皆可參與。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研考會以專案管理模式,檢視市府轄管建物及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品質,並制定評分指標逐步改善。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市府轄管建物、附屬場館空間及各級學校的性別友善廁所品質尚未有明確的檢視標準,建議以專案管理模式規劃評分指標,並逐步檢視與調整,以提升性別友善環境的品質。 市府回應,已於113年10月14日召開研商會議,初步規劃由性平辦參考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申辦計畫,研訂評分指標,並啟動相關巡檢作業;113年12月17日開始對轄管建物進行巡檢,114年1月24日函請各級學校辦理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檢核作業。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及台北大巨蛋體育館等大型場館已完成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或標示,並於114年1月17日發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請明訂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法規,以利地方政府推動。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市府建立媒合平台,活化北市公有建物及青發基地,提供青創團體合理租金及租金補助。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鼓勵台北市青年創業團體留在台北市,建議市府研議整合待活化舊建物、新建公(社)宅及現有青發基地,建立媒合平台,提供合理租金及租金補助,以減輕青年創業初期負擔。 市府回覆表示,財政局已建立市有資產供需整合機制,並由產業局在「創業台北」網站整合相關空間資訊;青年局將擇期與相關局處召開會議,研議建立媒合平台及合理租金方案。 市府青年局已推出「青年創業共享空間租賃補助作業要點」,提供每月最高1萬元、最長6個月的租金補助,最高年度補助額為2萬5,000元,若具公益性質服務者,最高補助可達6萬元。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整合資源,設立單一平台提供青年創業者場地租借補助及宣傳支持,提升創業力並促進經濟效益。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提升台北市青年創業力並擴大經濟效益,建議市府整合跨局處資源,提供單一平台以協助青年創業者租借場地及市集攤位,並給予租借費補助或優惠,同時加強宣傳以提高能見度。 市府回覆表示,青年局已於113年6月至今推動多項計畫,包括辦理8場次「斜槓商店實驗計畫」、舉辦「一人成行青創市集」等活動,並推出補助要點,最高補助金額達30萬元,且已有大專院校及青創團隊申請參與。 市府承諾於114年度整合民間文創市集資訊平台,並在青年局官網公告相關訊息,以便利青年創業者及民眾掌握市集活動資訊。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研議辦理年度優秀青年團體評比,並提供獎勵與補助以提升城市吸引力。
議員指出,台北市擁有許多優秀青年團體,為增加城市吸引力及留住這些團體,建議市府每年辦理「優秀青年團體評比」,並提供獎勵與補助,讓青年團體有努力目標並留在台北市。 市府回覆表示,青年局已訂定「台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提供每案最高2萬元至10萬元的補助,並公告「和青年在一起」計畫,開放青年團體提案,透過審查合作促進青年多元發展,增加城市吸引力。 市府承諾將適時研議其他青年團體評比獎勵機制,以擴大支持與協助,但未提及具體執行日期或進度。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勞動局、衛生局針對局內主管實施跨性別友善職場與醫療教育訓練,促進相關政策推動。
議員認為應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局內主管對跨性別友善職場及醫療的理解,以促進政策規劃更貼近多元性別需求,並營造更包容的環境。 市府回覆指出,勞動局已將多元性別相關課程納入年度訓練計畫,113年度主管完成率達98%,並要求相關主管於113年7月中旬前完成指定線上課程,以進一步提升跨性別友善政策的規劃能力。 市府表示,透過課程訓練,期望同仁能更清楚認知多元性別族群的處境,並以更積極態度推動友善職場環境。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市府開放敬老卡點數支付部分醫療院所健保門診基本負擔費用,以提升使用率。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持卡人數約47.8萬,但每月用罄480點僅1.4萬人,使用率極低,建議市府參考台中市作法,開放敬老卡點數抵扣健保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50元/人次),以提升使用率。 市府回覆表示,敬老卡主要目的在於鼓勵長者社會參與,目前優先擴大使用於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對於擴大使用於醫療費用部分,需通盤考量政策目的、老人福利資源及財政負擔。 市府初步研擬以設籍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的65歲以上長者為試辦對象,並以市立聯合醫院7大院區試辦,點數扣抵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目前社會局正規劃相關執行細節。 (閱讀更多)
六月
12
請市府研議放寬台北市敬老卡適用範圍,納入北北桃三市搭乘台鐵之規定。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目前使用範圍未涵蓋台鐵起訖站為北北桃三市的車站,建議市府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的規定,擴大使用範圍,以提升敬老卡的便利性及公平性。 市府回覆,已研議擴大敬老卡及愛心卡的使用範圍至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轄內任一車站,並將補助額度調整至每趟最高扣150點,相關系統修改由台鐵公司辦理,預計自113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市府進一步說明,持卡者可於進出站時輕觸「專用通道」感應區完成扣點,系統修改完成後即可啟用新規定。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因「愷愷虐童」事件,為保護兒童權益,後續居家托育人員之健康檢查,應納入專業醫師心理狀態之評估。
議員認為因「愷愷虐童」事件暴露出居家托育人員心理健康評估的不足,建議在健康檢查中納入專業醫師對心理狀態的評估,以保障兒童權益。 市府回覆指出,依衛福部社家署規定,目前居家托育人員健康檢查項目未包含心理狀態評估,且精神科醫師認為心理狀態僅能評估當下,無法事前預測未來狀況,因此建議透過訪視、家長聯絡、心理衛生資源宣導及協力圈活動等方式加強平時的心理狀態觀察。 市府表示,113年度下半年已規劃辦理情緒壓力覺察與紓壓支持課程,並與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合作提供團體及個別心理諮商課程,相關課程如藝術治療等已陸續開課,持續關注托育人員的身心健康。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民政局擴大同志友善服務調查範圍,設計自評表並提供個別化回饋。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行市府對同志社群的服務調查範圍及母體不足,建議民政局設計符合各式業務樣態的自評表,並擴大調查範圍與母體,以提升調查的全面性及回饋效益。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規劃每年進行「台北市政府友善同志社群服務調查」,並將與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同志團體共同討論擴大填答機關範圍及母體數,調查結果將於同志業務聯繫會報中提供檢視及回饋。 市府進一步說明,針對各式業務樣態設計自評表的建議,因各機關業務性質及人員規模差異,需與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同志團體研議執行可行性,尚未確定是否納入未來問卷調查。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勞動局檢討性別平等工作法資源及專線執行效益,並提出改善規劃。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修正內容,需即刻檢討現有資源(含轉介)、分析專線執行成效,並提出相關規劃及執行現況,以提升法規落實效果。 市府回覆指出,勞動局已完成多項準備工作,包括修正行政規則、調整作業程序、推薦專業人才受訓,並持續推動宣導會、設置諮詢專線、建置線上專區及製作教育影片等,並爭取中央經費補助以提升服務品質。 截至113年5月31日,市府已辦理9場宣導會,設置諮詢專線接獲408通電話,線上專區點閱數達14663次,教育影片觀看次數達13037次,並聘用5名查察員,另1名待補。 (閱讀更多)
四月
24
為配合市政、里政宣導,建請民政局於各里辦公處普廣設電子佈告欄。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配合市政及里政宣導,建議民政局於各里辦公處設置電子佈告欄,以提升資訊傳遞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因部分里辦公處空間及電力供應不適合設置電子佈告欄,民政局已選定松山區慈祐里等8個設置於區民活動中心的里辦公處進行試辦。 市府進一步說明,電子佈告欄的設置、管理及維護較為困難,現階段仍以實體公告欄為主,並透過市府Line官方帳號提供即時訊息服務,未來將協助有需求且具備合適條件的里辦公處設置電子佈告欄。 (閱讀更多)
四月
24
因重大公安造成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差勤損失、勞資爭議,市府應主動協助受災戶。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因重大公安事故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勞工差勤損失及勞資爭議,市府應主動協助受災戶,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市府回覆,勞動局已著手擬訂「重大工安事故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建議雇主優於法令處理,對未出勤勞工不扣發工資、不視為曠工,並不得進行不利處分;若有爭議,勞工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市府進一步說明,受災戶或預防性撤離戶可向勞動局提出申請,經核對屬實後,將函請雇主配合政策,並在事故現場設置聯合服務中心提供申請服務。 (閱讀更多)
四月
24
建請市府增列春節事務補助金,於113年度編列預算慰勞里長推動市政辛勞。
趙怡翔等議員指出,為慰勞里長推動市政工作的辛勤,建議市府增列「春節事務補助金」,並儘速研議於113年度編列相應預算,以提升服務品質及成效。 市府回覆,該提案涉及「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規定,已於112年12月13日函請內政部研議。內政部於113年1月29日回函表示,需考量里長職務性質及地方財政負擔等因素,並凝聚共識後推動。 市府進一步表示,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已於113年6月19日公布,並將自114年1月1日施行。本市各區公所將依修正後條例第7條規定,編列預算於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事務補助費。 (閱讀更多)
一月
17
請市府放寬台北市敬老卡搭台鐵規定,增列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為使用範圍。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目前台北市長者使用敬老卡搭乘台鐵班次的規定,僅限於台北市內車站,建議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放寬至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作為起站或迄站,以提升長者交通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社會局已請台鐵公司協助評估系統修改所需費用及期程,並將擴大起訖站範圍至桃園、新北、台北、基隆及宜蘭五縣市內任一車站,目前正進行系統修改評估及相關行政程序作業。 (閱讀更多)
2023
六月
27
為建請市府修正「台北市敬老悠遊卡及愛心悠遊卡補助辦法」第五條之條文,請 審議。
陳炳甫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敬老悠遊卡及愛心悠遊卡補助辦法」第五條的補助點數不足以滿足部分民眾需求,且未能提供跨月累計的彈性使用方式,建請市府修正相關條文以改善使用便利性。 市府回覆,目前正由各運具權管單位研議點數跨月累計的技術可行性及所需經費,並進行盤點與評估,尚未有具體完成日期。 市府表示,根據統計,長者平均每月使用點數約200點,僅少數使用者點數用罄;提高點數可能影響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分配,故維持現行每月480點補助額度。 (閱讀更多)
六月
27
請市府於開議期間,持續提供市政大樓空調,至留守結束。
請市府於開議期間,持續提供市政大樓空調,至留守結束。 審查意見 112.06.27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6.27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覆(閱讀更多)
六月
27
台北市政府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應由人事處及公訓處統一辦理。
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應統一由人事處及公訓處負責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以提升教育訓練的整體效能及管理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公訓處已協助各局處依據「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教育訓練,人事處則通知各機關人事單位協助法務局提供所屬同仁的受訓情形資料。 截至9月底,市府已完成所有局處自辦或公訓處協辦的兩公約教育訓練實體課程,並達成每年實體課程參訓比例須達20%的目標。 (閱讀更多)
六月
27
市府應針對議會索資,於系統建置退文功能。
市府應針對議會索資,於系統建置退文功能。 審查意見 112.06.27提案人提議撤回本案,委員會同意撤回。 大會決議 112.06.27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同意撤回。(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酌予調升里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相關費用補助,並研議恢復過去區公所人員隨行里長出國考察之安排!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里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費用補助不足,並建議恢復過去區公所人員隨行里長出國考察的安排,以提升基層行政效能及里長參訪學習的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將配合整體市政規劃,採通盤考量並以漸進式方式處理相關經費調整事宜,未提及具體執行日期或進一步承諾。 (閱讀更多)
六月
21
請市府補助本市中低收入及身障者配鏡費用,減輕經濟負擔並改善視力健康。
議員認為市府應補助本市中低收入戶及聽障等身障族群朋友,針對經視力檢查需配戴眼鏡以改善視力者提供相關經費,以降低其經濟負擔並維護健康生活。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依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提供符合補助資格的視覺障礙者特製眼鏡補助,金額依經濟身分別介於3,000元至6,000元不等;非符合規定者可提出專案申請,需經醫師或輔具中心評估後核定。 市府建議民眾若有特製眼鏡需求,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取得視覺障礙證明後再申請相關輔具補助或福利服務。 (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補助本市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及視障者購置助聽設備,改善聽力障礙以維護健康生活。
議員認為本市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視障等身障族群朋友,因聽力受損影響健康生活,建議市府補助購置改善聽力障礙的相關設備,以維護其生活品質。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提供助聽器補助,補助金額依經濟身分別為新台幣1,000元至30,000元不等,並可透過專案申請協助非符合一般補助條件的民眾。 市府建議民眾若因聽力問題影響健康生活,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取得相關證明後申請福利及服務。 (閱讀更多)
六月
21
鑑於物價上漲,且「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業已規劃每趟次最高二百五十元,請社會局同步酌予提高早療交通補助。
議員認為,物價上漲影響民眾負擔,且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已規劃每趟次最高250元,因此建議社會局同步提高早療交通補助,以減輕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交通費負擔。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早療交通補助費每次補助200元,並強調本市交通便利及早療資源佈點廣泛,與外縣市情況不同;此外,今年已擴大自費補助政策,考量整體預算規劃,暫無提高補助金額的計畫。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增加台北市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公費補助。
議員認為台北市應增加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的公費補助,以改善現行政策未能全面滿足產後護理需求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生育補助、營養補助及懷孕營養補助,並自今年起提高生育津貼至4萬元,最高可達6萬4,000元,另推動好孕專車等福利政策。 市府表示,考量產後護理需求多元化,僅補助單一項目可能不符公平性,且現行主流方式偏好入住產後護理之家,故將持續評估需求、盤點資源並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時間表。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審查意見 112.05.30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5.31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覆/辦理情形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調高里鄰建設及睦鄰活動補助款上限,充實里長改善環境及服務里民經費。
鍾佩玲等議員指出,里長在執行里鄰建設及睦鄰互助活動時,經費不足成為主要障礙,提案市府應調高相關預算上限,以改善里內環境並提升服務里民的能力。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依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差異性訂定經費調整基準,並按級距增編各里經費,現階段尚無設定經費上限,未來將依預算容納及人口增幅情形進行滾動評估。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坐月子補助,以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建議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及坐月子補助,認為此舉可減輕孕產婦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並改善生育環境。 市府回應,針對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已提供13處「社區心理諮商門診服務」,並新增孕產婦持「孕婦健康手冊」可享優免200元,僅需負擔掛號費50元即可使用服務。此外,針對有情緒困擾的孕產婦,提供最多8次免費心理諮商或6次到宅關懷服務,並已於112年5月17日發函至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宣導。 市府表示,關於坐月子補助,已自112年起提高生育獎勵金(4-6萬元)及推動好孕專車等政策,並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資源及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及具體補助金額或執行時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針對每月 480 點敬老愛心卡,持續新增適用場館、交通運具,並增加以年為單位跨月累計點數之功能。
議員認為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的使用範圍仍有不足,建議市府持續新增適用場館及交通運具,並增加跨月累計點數功能,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指出,已擴大敬老卡點數使用範圍,包括安坑輕軌(3月13日起)、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補助點數提高至65點(4月1日起),以及台鐵列車(7月1日起)。此外,跨月累計功能因涉及技術修改及高額費用(初估5,000萬元),且需北北基同步修改系統,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無修改意願,因此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方式。 市府表示,跨月累計功能的技術及經費評估已完成,修改期程約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政策協調及財政考量,暫不推動相關修改。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提高議員公費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上限。
林珍羽等議員指出,現行直轄市及縣(市)議會公費助理員額不足,直轄市僅6至8人、縣市僅2至4人,無法應付日益繁重的議會業務,且助理薪資及相關補助費用未隨物價及基本工資調整,影響助理的薪資待遇與穩定性,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增加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上限。 市府回應,已於5月5日及5月17日分別函請內政部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建議提高助理員額上限至直轄市10人、縣市5人,並將補助費用總額上限調整為直轄市每月32萬元、縣市每月16萬元,另納入加班費及勞健保等費用,並比照軍公教調整助理薪資。 內政部回覆,相關修法草案已於111年3月24日送交行政院審查,目前修法作業仍在進行中,並強調地方政府普遍支持修法,但因財政困難,建請中央補助。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統一補助與輔導私托,改善托育人員薪資落差,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片面調高公辦民營托育人員起薪,導致托育人員薪資落差,進而造成近75%受托孩子的私托面臨找不到老師照護的危機,家長也陷入窘境,建請市府提出公平補助與輔導方案,以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市府回覆表示,自106年起已針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多項補助,包括改善設備、調高薪資、提供久任津貼等,並於112年度新增聘用大學以上相關科系人員的薪資加碼補助,中央與地方共同補助後,每間準公共托嬰中心可獲得34萬至144萬元不等的補助款。 市府強調,透過公私協力及長期投入預算,已有效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收托率,並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期望達成幼兒、家長及托育服務提供者三贏的效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因應台北市市民趕生敢養,提議月子補助以減輕爸媽生育負擔。
議員認為台北市市民生育負擔日益增加,提議提供月子補助,以減輕父母在生育期間的經濟壓力,並因應產後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台北市已有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最高2萬4,000元,以及生育獎勵金最高6萬4,000元,並表示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服務資源,結合實務經驗研議友善孕產期婦女措施。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預計完工日期,僅表示將以民眾主流之產後照顧方式進行規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建請市府回溯至蔣萬安市長上任時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柳采葳等議員指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並建議市府回溯至市長上任時(111年12月25日)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開始執行補發作業,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將申請補助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
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修正,將申請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以保障該日期後出生的新生兒均能適用新制金額。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對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補發差額。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理由在於擴大補助範圍,讓更多家庭受惠,並解決現行辦法未涵蓋部分新生兒的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將申請資格回溯至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正式公告,相關補發作業已進入執行階段。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推動台北市65歲以上長者假牙費用全面補助,打造口腔健康友善城市。
林延鳳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應增加全面性老人假牙補助,讓65歲以上長者享有裝設假牙的費用補助,藉此減輕經濟負擔,並打造「笑口常開零負擔」的口腔健康友善城市。 市府回覆表示,台北市自84年起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老人假牙補助,並於106年擴大至55歲以上的弱勢族群。市府目前蒐集相關資料並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研議現行補助政策的基準、金額及執行困境,後續將另案函復議會評估結果。 市府進一步回應,未來銀髮族口腔政策將以「預防重於治療」為重心,配合中央推動擴大塗氟補助,並加強口腔保健宣導,以避免一般戶假牙補助造成社福及醫療保健預算排擠。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研議,敬老卡以一年為期,長者當月未用完點數,可累積至下月合併使用,提高敬老卡使用率。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敬老卡當月未用完點數即歸零,導致使用率偏低,建議市府研議改為一年累計制,讓長者可跨月合併使用點數,以提升便利性及使用率。 市府回覆已於112年5月8日及5月11日召開會議,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跨月累計的可行性,並要求各運具單位評估系統修改範圍、費用及期程。 市府進一步表示,修改費用初估約5,000萬元,期程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需同步調整,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尚無修改意願,故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制度。 (閱讀更多)
五月
3
請市府將台北市生育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之新規定,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生育獎勵金金額不足以有效鼓勵生育,提案要求市府將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並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以改善少子化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並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均適用新制金額,並補發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的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規定的公告,並開始執行補發獎勵金差額,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體恤鄰長辛勞,鼓勵協助推動市政,建請市府儘速檢討、評估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為體恤鄰長辛勞並鼓勵其協助推動市政,建議市府檢討並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評估調整,並於113年度將各區公所鄰長自強活動費預算調升至新台幣3,840元/鄰/年。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鼓勵長輩生活多元化,建議將北市敬老卡擴大使用通路,建構全方位長者照顧,讓政策美意更到位。
議員指出,為鼓勵長輩生活多元化,建議擴大北市敬老卡的使用通路,讓政策更符合長者需求並提升照顧全面性。 市府回覆指出,敬老卡點數擴大使用的進度如下:自112年3月13日起可搭乘安坑輕軌;自112年4月1日起提高敬老愛心計程車補助至65點;自112年7月1日起可搭乘台鐵,惟台鐵啟用時間仍待交通部台鐵局宣布。 市府評估結果顯示,敬老卡點數使用於高鐵因台灣高鐵公司無合作意願而暫無進展;使用於掛號費等醫療補助因法規精神及預算考量,仍以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為主。 (閱讀更多)
確定



屆別
第14屆台北市議員
現任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台北市第6選區
備註
選區涵蓋之行政區
大安區、文山區
提案數
僅統計本屆期的提案數
議員任期屆數
第13、14屆台北市議員
相關經歷
僅顯示資料庫內之資料,非完整經歷
2025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調高65至84歲長者重陽敬老禮金至每人3,000元,以反映物價通膨。
建請台北市政府依《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研議修正,將65歲至84歲長者之重陽敬老禮金由現行每人新台幣1,500元,調高至每人新台幣3,000元,以反映物價通膨、提升長者生活照顧品質,請予研議(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員工運動競賽假給原則,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體育活動。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參加各項運動競賽擔任選手,比賽及賽前練習給假原則},以鼓勵各機關員工參與運動競賽。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放寬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設籍限制:連續設籍於台北市1年得併計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期間。
建請台北市社會局放寬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設籍限制:連續設籍於台北市1年得併計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期間。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對街友照護投入更多資源,增加相關人員編制,並制定招募計畫,避免未來出現人才斷層。
建請對街友照護投入更多資源,增加相關人員編制,並制定招募計畫,避免未來出現人才斷層。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修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制度,參考上海民眾食堂模式,建立自給永續營運體系,提升長者照護與共餐功能。
建請台北市政府檢討並修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制度」,參考上海市「民眾食堂」之公私協力與市場化經營模式,建立具自給能力之永續營運體系,使據點能兼顧長者照護與社區共餐功能,減少對年度補助之依賴,提升服務(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建請社會局推動「敬老卡」增加溫泉泡湯文康福利,促進高齡者健康與社會連結。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社會局應針對社會住宅獨居長者進行造冊,並積極關懷輔導。
社會局應針對社會住宅獨居長者進行造冊,並積極關懷輔導。 審查意見 114.11.25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請勞動局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以改善職場婦女因婚育離職問題。
鑑於職場婦女因婚姻、生育離職或脫離勞動力人口範圍情形仍嚴峻,既有推動友善育兒職場政策急須精進,請勞動局儘速提出強化雇主推行育兒友善措施誘因之措施,以達兼顧職場友善及提升生育率之效。 審查意見 114(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爭取編列10職等以下公務員「首都加給」預算,以留住基層人力。
鑒於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嚴重人才荒」情形,目前北市府一般公務員人數為1萬4061人,其中10職等以下公務員就佔83%即1萬1760人,不過仍與預算員額相比少1174人,顯示基層公務員嚴重流失,為求有(閱讀更多)
十一月
19
建請市府廣設性別友善及親子友善廁所,並研議配套措施與標章推動,加強資訊揭露與宣導。
建請台北市政府廣設「性別友善廁所」及「親子友善廁所」,並於現有公共設施空間有限情況下,研議可行配套措施,優先設置「親子性別友善廁所標章」,並加強資訊揭露與社會宣導,以協助市民對兒童如廁需求與落實性別友(閱讀更多)
十一月
12
茲建請把輝達留在北市,請市府妥善因應後續用地問題。
茲建請把輝達留在北市,請市府妥善因應後續用地問題。 審查意見 114.11.06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1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請市府研議修正台北市低收入戶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作業須知,調整申請補助者之年齡限制,惠及更多市民朋友。 審查意見 114.11.04送請市府於2個月內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適逢公燈處重新改建設計艋舺公園,建請市府妥善因應街友問題。
適逢公燈處重新改建設計艋舺公園,建請市府妥善因應街友問題。 審查意見 114.11.04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環保局、工務局及民政局於2025年底前檢討台北市鄰避設施回饋金分配方案,送議會審核。
依114年度台北市總預算案綜合決議,環保局、工務局、民政局應於2025年底前就台北市鄰避設施回饋金分配通盤檢討,送議會審核。 審查意見 114.05.231.請市府於2個月內提出回饋金分配機制之可行(閱讀更多)
五月
14
本巿各區公所辦理城巿交流活動,應制定明確規範,以茲遵循。
本巿各區公所辦理城巿交流活動,應制定明確規範,以茲遵循。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建請市府酌增鄰長交通補助費,提升里鄰基層工作能量。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14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建請市府提升各里守望相助隊之工作補助費。 審查意見 114.05.08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14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五月
7
幼兒園客語教學計畫,應研擬新增教學標章,方便家長選校時能清楚辨識。
幼兒園客語教學計畫,應研擬新增教學標章,方便家長選校時能清楚辨識。 審查意見 114.04.24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07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2024
十二月
18
敬老卡抵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掛號費擴大到北市所有65歲以上長者。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掛號費應擴大適用敬老卡,讓北市所有65歲以上長者均能受惠,以減輕長者就醫負擔,並促進其健康權益。 市府回應,目前已針對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長者,自114年起可使用敬老卡點數扣抵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七大院區的門診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即50元)。 市府表示,若未來新版財劃法增加財源,將進一步檢討是否擴及一般長者使用敬老卡點數扣抵掛號費的方案。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市府編列經費重建南港區舊莊國小校舍,以改善老化問題並因應未來增班需求。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南港區舊莊國小校舍屋齡超過70年,長期編列巨額維修經費仍無法有效改善老化損壞問題,且因區內老舊社區陸續都更,未來新增人口需求可能增加,建議市府編列整體重建經費,一次性改建校舍,以確保師生安全及因應增班需求。 市府回覆指出,舊莊國小未位於重劃區內,依現行法規,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僅能用於重劃區內或直接受益具聯外性質之公共建設,無法補助校舍改建經費;教育局已規劃113至119年間推動30案校舍改建,並將視執行量能逐年增加改建數量,校舍未改建前將協助補助修繕經費以維護安全。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為考量高齡或行動不便之人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之便利性,建議地政單位到宅服務應增加該項業務,以確保高齡長者財產守護。
汪志冰等議員指出,為便利高齡或行動不便者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並確保其財產安全,建議地政單位提供到宅服務,將此業務納入服務範疇。 市府回覆表示,地政局已於113年6月26日修訂「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實施到府或醫療院所服務計畫」,將地籍異動即時通的申請、變更及終止納入到府或醫療院所收件服務項目,並檢送相關計畫供參。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提高台北市學生海外留學貸款額度,藉以支持學費與生活費用需求,並增強本市學生國際競爭力。 審查意見 113.11.12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13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請社會局研議特殊類志工時數加成,提升招募誘因以取得榮譽卡。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志工招募困難,尤其是涉及風吹日曬雨淋或有安全顧慮的類型,建議社會局研議針對特殊類別志工加成計算服務時數,以增加志工取得榮譽卡的誘因。 市府回覆表示,志工時數計算及榮譽卡申請須依中央法規辦理,並已由教育局試辦「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交通導護志工服務獎勵計畫」,提供導護志工專屬優惠和福利。 市府檢附試辦計畫文件,但未提及針對其他特殊類別志工的具體研議或執行進度。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社區服務不應歧視長者,請市府研議,讓北市志工長者團保。
社區服務不應歧視長者,請市府研議,讓北市志工長者團保。 審查意見 113.10.29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06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為配合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請民政局於各里普設電子布告欄。
陳重文等議員指出,為配合《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建議民政局於各里普設電子布告欄,以提升競選廣告物管理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目前依相關管理辦法,已於各區公所主要出入口設置競選公布欄,但因僅部分候選人申請刊登,造成行政不中立疑慮,故不宜普設至各里,以避免引發選舉不公的問題。 市府未承諾進一步設置電子布告欄,僅表示已函復議會並說明現行作法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建請市府維繫雙城論壇,並擴大與大陸城市交流合作,促進兩岸和平發展。
議員指出,鑑於兩岸態勢緊張,大陸當局對民進黨當局文攻武赫,台北市政府應維繫雙城論壇,並爭取擴大與對岸更多城市舉辦交流考察等論壇,以促進兩岸和平,符合「對話交流」及「恢復有序交流」的政策方向。 市府回覆表示,歷來積極推展國際及兩岸城市交流,並將秉持「對等、尊嚴、善意、互惠」原則辦理雙城論壇及相關活動。今年雙城論壇預計於11月或12月舉辦,若因故未能辦理,將依議會決議提出檢討報告。 市府補充,已於今年推動多項國際交流,包括市長率團赴日本、美國等地考察,並與友邦及日本城市簽署姐妹市及友誼市協議,未來將持續深化與國際及兩岸城市的交流合作。 (閱讀更多)
十一月
6
建請市府於一殯拆除後,規劃部分用地作為臨時展覽空間使用。
陳宥丞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現有公有展館不足,建議市府在第一殯儀館拆除後,除了規劃為臨時停車場及綠地外,應增設部分用地作為臨時展覽空間,以解決展覽空間不足的問題。 市府回應,第一殯儀館拆除後,短期內將設置315格汽車停車位、128格機車停車位、4格大客車停車位及600坪綠地,供周邊里民月租停車及民眾臨時停車使用。 市府進一步表示,綠地部分已研擬規劃對外租借,未來可提供辦理展覽或相關活動使用。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每年於12行政區召開分齡青年座談會,彙集15至45歲青年意見並邀外縣市及國際青年參與。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使台北市青年局能快速掌握本市青年群體意見和需求,提議每年固定募集15歲至45歲青年代表,並以分齡、分教育程度、分梯次方式於12個行政區召開青年意見彙集座談會,並邀請外縣市及國際優質青年參與,以促進青年局了解需求及宣導政策。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9月下旬公告招募「台北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青年委員,提供正式意見彙整及公共參與平台,並規劃每年至少召開4次大會及相關小組會議,邀請各行政區公所推薦青年列席,進一步了解需求及推廣政策。 市府進一步說明,青年委員人數規定為35至40人,報名資格不限戶籍與國籍,凡設籍、居住、就學或就業於台北市且年齡符合者皆可參與。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研考會以專案管理模式,檢視市府轄管建物及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品質,並制定評分指標逐步改善。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市府轄管建物、附屬場館空間及各級學校的性別友善廁所品質尚未有明確的檢視標準,建議以專案管理模式規劃評分指標,並逐步檢視與調整,以提升性別友善環境的品質。 市府回應,已於113年10月14日召開研商會議,初步規劃由性平辦參考新北市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申辦計畫,研訂評分指標,並啟動相關巡檢作業;113年12月17日開始對轄管建物進行巡檢,114年1月24日函請各級學校辦理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檢核作業。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及台北大巨蛋體育館等大型場館已完成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或標示,並於114年1月17日發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請明訂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法規,以利地方政府推動。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市府建立媒合平台,活化北市公有建物及青發基地,提供青創團體合理租金及租金補助。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鼓勵台北市青年創業團體留在台北市,建議市府研議整合待活化舊建物、新建公(社)宅及現有青發基地,建立媒合平台,提供合理租金及租金補助,以減輕青年創業初期負擔。 市府回覆表示,財政局已建立市有資產供需整合機制,並由產業局在「創業台北」網站整合相關空間資訊;青年局將擇期與相關局處召開會議,研議建立媒合平台及合理租金方案。 市府青年局已推出「青年創業共享空間租賃補助作業要點」,提供每月最高1萬元、最長6個月的租金補助,最高年度補助額為2萬5,000元,若具公益性質服務者,最高補助可達6萬元。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整合資源,設立單一平台提供青年創業者場地租借補助及宣傳支持,提升創業力並促進經濟效益。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提升台北市青年創業力並擴大經濟效益,建議市府整合跨局處資源,提供單一平台以協助青年創業者租借場地及市集攤位,並給予租借費補助或優惠,同時加強宣傳以提高能見度。 市府回覆表示,青年局已於113年6月至今推動多項計畫,包括辦理8場次「斜槓商店實驗計畫」、舉辦「一人成行青創市集」等活動,並推出補助要點,最高補助金額達30萬元,且已有大專院校及青創團隊申請參與。 市府承諾於114年度整合民間文創市集資訊平台,並在青年局官網公告相關訊息,以便利青年創業者及民眾掌握市集活動資訊。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研議辦理年度優秀青年團體評比,並提供獎勵與補助以提升城市吸引力。
議員指出,台北市擁有許多優秀青年團體,為增加城市吸引力及留住這些團體,建議市府每年辦理「優秀青年團體評比」,並提供獎勵與補助,讓青年團體有努力目標並留在台北市。 市府回覆表示,青年局已訂定「台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提供每案最高2萬元至10萬元的補助,並公告「和青年在一起」計畫,開放青年團體提案,透過審查合作促進青年多元發展,增加城市吸引力。 市府承諾將適時研議其他青年團體評比獎勵機制,以擴大支持與協助,但未提及具體執行日期或進度。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勞動局、衛生局針對局內主管實施跨性別友善職場與醫療教育訓練,促進相關政策推動。
議員認為應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局內主管對跨性別友善職場及醫療的理解,以促進政策規劃更貼近多元性別需求,並營造更包容的環境。 市府回覆指出,勞動局已將多元性別相關課程納入年度訓練計畫,113年度主管完成率達98%,並要求相關主管於113年7月中旬前完成指定線上課程,以進一步提升跨性別友善政策的規劃能力。 市府表示,透過課程訓練,期望同仁能更清楚認知多元性別族群的處境,並以更積極態度推動友善職場環境。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市府開放敬老卡點數支付部分醫療院所健保門診基本負擔費用,以提升使用率。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持卡人數約47.8萬,但每月用罄480點僅1.4萬人,使用率極低,建議市府參考台中市作法,開放敬老卡點數抵扣健保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50元/人次),以提升使用率。 市府回覆表示,敬老卡主要目的在於鼓勵長者社會參與,目前優先擴大使用於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對於擴大使用於醫療費用部分,需通盤考量政策目的、老人福利資源及財政負擔。 市府初步研擬以設籍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的65歲以上長者為試辦對象,並以市立聯合醫院7大院區試辦,點數扣抵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目前社會局正規劃相關執行細節。 (閱讀更多)
六月
12
請市府研議放寬台北市敬老卡適用範圍,納入北北桃三市搭乘台鐵之規定。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敬老卡目前使用範圍未涵蓋台鐵起訖站為北北桃三市的車站,建議市府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的規定,擴大使用範圍,以提升敬老卡的便利性及公平性。 市府回覆,已研議擴大敬老卡及愛心卡的使用範圍至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轄內任一車站,並將補助額度調整至每趟最高扣150點,相關系統修改由台鐵公司辦理,預計自113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市府進一步說明,持卡者可於進出站時輕觸「專用通道」感應區完成扣點,系統修改完成後即可啟用新規定。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因「愷愷虐童」事件,為保護兒童權益,後續居家托育人員之健康檢查,應納入專業醫師心理狀態之評估。
議員認為因「愷愷虐童」事件暴露出居家托育人員心理健康評估的不足,建議在健康檢查中納入專業醫師對心理狀態的評估,以保障兒童權益。 市府回覆指出,依衛福部社家署規定,目前居家托育人員健康檢查項目未包含心理狀態評估,且精神科醫師認為心理狀態僅能評估當下,無法事前預測未來狀況,因此建議透過訪視、家長聯絡、心理衛生資源宣導及協力圈活動等方式加強平時的心理狀態觀察。 市府表示,113年度下半年已規劃辦理情緒壓力覺察與紓壓支持課程,並與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合作提供團體及個別心理諮商課程,相關課程如藝術治療等已陸續開課,持續關注托育人員的身心健康。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民政局擴大同志友善服務調查範圍,設計自評表並提供個別化回饋。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現行市府對同志社群的服務調查範圍及母體不足,建議民政局設計符合各式業務樣態的自評表,並擴大調查範圍與母體,以提升調查的全面性及回饋效益。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規劃每年進行「台北市政府友善同志社群服務調查」,並將與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同志團體共同討論擴大填答機關範圍及母體數,調查結果將於同志業務聯繫會報中提供檢視及回饋。 市府進一步說明,針對各式業務樣態設計自評表的建議,因各機關業務性質及人員規模差異,需與性別平等辦公室及同志團體研議執行可行性,尚未確定是否納入未來問卷調查。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勞動局檢討性別平等工作法資源及專線執行效益,並提出改善規劃。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修正內容,需即刻檢討現有資源(含轉介)、分析專線執行成效,並提出相關規劃及執行現況,以提升法規落實效果。 市府回覆指出,勞動局已完成多項準備工作,包括修正行政規則、調整作業程序、推薦專業人才受訓,並持續推動宣導會、設置諮詢專線、建置線上專區及製作教育影片等,並爭取中央經費補助以提升服務品質。 截至113年5月31日,市府已辦理9場宣導會,設置諮詢專線接獲408通電話,線上專區點閱數達14663次,教育影片觀看次數達13037次,並聘用5名查察員,另1名待補。 (閱讀更多)
四月
24
為配合市政、里政宣導,建請民政局於各里辦公處普廣設電子佈告欄。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配合市政及里政宣導,建議民政局於各里辦公處設置電子佈告欄,以提升資訊傳遞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因部分里辦公處空間及電力供應不適合設置電子佈告欄,民政局已選定松山區慈祐里等8個設置於區民活動中心的里辦公處進行試辦。 市府進一步說明,電子佈告欄的設置、管理及維護較為困難,現階段仍以實體公告欄為主,並透過市府Line官方帳號提供即時訊息服務,未來將協助有需求且具備合適條件的里辦公處設置電子佈告欄。 (閱讀更多)
四月
24
因重大公安造成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差勤損失、勞資爭議,市府應主動協助受災戶。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因重大公安事故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勞工差勤損失及勞資爭議,市府應主動協助受災戶,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市府回覆,勞動局已著手擬訂「重大工安事故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建議雇主優於法令處理,對未出勤勞工不扣發工資、不視為曠工,並不得進行不利處分;若有爭議,勞工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市府進一步說明,受災戶或預防性撤離戶可向勞動局提出申請,經核對屬實後,將函請雇主配合政策,並在事故現場設置聯合服務中心提供申請服務。 (閱讀更多)
四月
24
建請市府增列春節事務補助金,於113年度編列預算慰勞里長推動市政辛勞。
趙怡翔等議員指出,為慰勞里長推動市政工作的辛勤,建議市府增列「春節事務補助金」,並儘速研議於113年度編列相應預算,以提升服務品質及成效。 市府回覆,該提案涉及「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規定,已於112年12月13日函請內政部研議。內政部於113年1月29日回函表示,需考量里長職務性質及地方財政負擔等因素,並凝聚共識後推動。 市府進一步表示,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已於113年6月19日公布,並將自114年1月1日施行。本市各區公所將依修正後條例第7條規定,編列預算於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事務補助費。 (閱讀更多)
一月
17
請市府放寬台北市敬老卡搭台鐵規定,增列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為使用範圍。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目前台北市長者使用敬老卡搭乘台鐵班次的規定,僅限於台北市內車站,建議比照新北市及桃園市,放寬至北北桃三市任一車站作為起站或迄站,以提升長者交通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社會局已請台鐵公司協助評估系統修改所需費用及期程,並將擴大起訖站範圍至桃園、新北、台北、基隆及宜蘭五縣市內任一車站,目前正進行系統修改評估及相關行政程序作業。 (閱讀更多)
2023
六月
27
為建請市府修正「台北市敬老悠遊卡及愛心悠遊卡補助辦法」第五條之條文,請 審議。
陳炳甫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敬老悠遊卡及愛心悠遊卡補助辦法」第五條的補助點數不足以滿足部分民眾需求,且未能提供跨月累計的彈性使用方式,建請市府修正相關條文以改善使用便利性。 市府回覆,目前正由各運具權管單位研議點數跨月累計的技術可行性及所需經費,並進行盤點與評估,尚未有具體完成日期。 市府表示,根據統計,長者平均每月使用點數約200點,僅少數使用者點數用罄;提高點數可能影響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分配,故維持現行每月480點補助額度。 (閱讀更多)
六月
27
請市府於開議期間,持續提供市政大樓空調,至留守結束。
請市府於開議期間,持續提供市政大樓空調,至留守結束。 審查意見 112.06.27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6.27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覆(閱讀更多)
六月
27
台北市政府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應由人事處及公訓處統一辦理。
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應統一由人事處及公訓處負責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以提升教育訓練的整體效能及管理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公訓處已協助各局處依據「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教育訓練,人事處則通知各機關人事單位協助法務局提供所屬同仁的受訓情形資料。 截至9月底,市府已完成所有局處自辦或公訓處協辦的兩公約教育訓練實體課程,並達成每年實體課程參訓比例須達20%的目標。 (閱讀更多)
六月
27
市府應針對議會索資,於系統建置退文功能。
市府應針對議會索資,於系統建置退文功能。 審查意見 112.06.27提案人提議撤回本案,委員會同意撤回。 大會決議 112.06.27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同意撤回。(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酌予調升里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相關費用補助,並研議恢復過去區公所人員隨行里長出國考察之安排!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里長自強活動及出國考察費用補助不足,並建議恢復過去區公所人員隨行里長出國考察的安排,以提升基層行政效能及里長參訪學習的便利性。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將配合整體市政規劃,採通盤考量並以漸進式方式處理相關經費調整事宜,未提及具體執行日期或進一步承諾。 (閱讀更多)
六月
21
請市府補助本市中低收入及身障者配鏡費用,減輕經濟負擔並改善視力健康。
議員認為市府應補助本市中低收入戶及聽障等身障族群朋友,針對經視力檢查需配戴眼鏡以改善視力者提供相關經費,以降低其經濟負擔並維護健康生活。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依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提供符合補助資格的視覺障礙者特製眼鏡補助,金額依經濟身分別介於3,000元至6,000元不等;非符合規定者可提出專案申請,需經醫師或輔具中心評估後核定。 市府建議民眾若有特製眼鏡需求,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取得視覺障礙證明後再申請相關輔具補助或福利服務。 (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補助本市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及視障者購置助聽設備,改善聽力障礙以維護健康生活。
議員認為本市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視障等身障族群朋友,因聽力受損影響健康生活,建議市府補助購置改善聽力障礙的相關設備,以維護其生活品質。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提供助聽器補助,補助金額依經濟身分別為新台幣1,000元至30,000元不等,並可透過專案申請協助非符合一般補助條件的民眾。 市府建議民眾若因聽力問題影響健康生活,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取得相關證明後申請福利及服務。 (閱讀更多)
六月
21
鑑於物價上漲,且「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業已規劃每趟次最高二百五十元,請社會局同步酌予提高早療交通補助。
議員認為,物價上漲影響民眾負擔,且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已規劃每趟次最高250元,因此建議社會局同步提高早療交通補助,以減輕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交通費負擔。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早療交通補助費每次補助200元,並強調本市交通便利及早療資源佈點廣泛,與外縣市情況不同;此外,今年已擴大自費補助政策,考量整體預算規劃,暫無提高補助金額的計畫。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增加台北市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公費補助。
議員認為台北市應增加女性產後到府坐月子服務的公費補助,以改善現行政策未能全面滿足產後護理需求的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生育補助、營養補助及懷孕營養補助,並自今年起提高生育津貼至4萬元,最高可達6萬4,000元,另推動好孕專車等福利政策。 市府表示,考量產後護理需求多元化,僅補助單一項目可能不符公平性,且現行主流方式偏好入住產後護理之家,故將持續評估需求、盤點資源並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時間表。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建請市府研擬65歲以上長者老花眼鏡補助。 審查意見 112.05.30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5.31 第14屆第01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覆/辦理情形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建請市府調高里鄰建設及睦鄰活動補助款上限,充實里長改善環境及服務里民經費。
鍾佩玲等議員指出,里長在執行里鄰建設及睦鄰互助活動時,經費不足成為主要障礙,提案市府應調高相關預算上限,以改善里內環境並提升服務里民的能力。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依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差異性訂定經費調整基準,並按級距增編各里經費,現階段尚無設定經費上限,未來將依預算容納及人口增幅情形進行滾動評估。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坐月子補助,以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建議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及坐月子補助,認為此舉可減輕孕產婦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並改善生育環境。 市府回應,針對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已提供13處「社區心理諮商門診服務」,並新增孕產婦持「孕婦健康手冊」可享優免200元,僅需負擔掛號費50元即可使用服務。此外,針對有情緒困擾的孕產婦,提供最多8次免費心理諮商或6次到宅關懷服務,並已於112年5月17日發函至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宣導。 市府表示,關於坐月子補助,已自112年起提高生育獎勵金(4-6萬元)及推動好孕專車等政策,並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資源及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及具體補助金額或執行時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針對每月 480 點敬老愛心卡,持續新增適用場館、交通運具,並增加以年為單位跨月累計點數之功能。
議員認為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的使用範圍仍有不足,建議市府持續新增適用場館及交通運具,並增加跨月累計點數功能,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指出,已擴大敬老卡點數使用範圍,包括安坑輕軌(3月13日起)、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補助點數提高至65點(4月1日起),以及台鐵列車(7月1日起)。此外,跨月累計功能因涉及技術修改及高額費用(初估5,000萬元),且需北北基同步修改系統,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無修改意願,因此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方式。 市府表示,跨月累計功能的技術及經費評估已完成,修改期程約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政策協調及財政考量,暫不推動相關修改。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提高議員公費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上限。
林珍羽等議員指出,現行直轄市及縣(市)議會公費助理員額不足,直轄市僅6至8人、縣市僅2至4人,無法應付日益繁重的議會業務,且助理薪資及相關補助費用未隨物價及基本工資調整,影響助理的薪資待遇與穩定性,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增加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上限。 市府回應,已於5月5日及5月17日分別函請內政部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建議提高助理員額上限至直轄市10人、縣市5人,並將補助費用總額上限調整為直轄市每月32萬元、縣市每月16萬元,另納入加班費及勞健保等費用,並比照軍公教調整助理薪資。 內政部回覆,相關修法草案已於111年3月24日送交行政院審查,目前修法作業仍在進行中,並強調地方政府普遍支持修法,但因財政困難,建請中央補助。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統一補助與輔導私托,改善托育人員薪資落差,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片面調高公辦民營托育人員起薪,導致托育人員薪資落差,進而造成近75%受托孩子的私托面臨找不到老師照護的危機,家長也陷入窘境,建請市府提出公平補助與輔導方案,以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市府回覆表示,自106年起已針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多項補助,包括改善設備、調高薪資、提供久任津貼等,並於112年度新增聘用大學以上相關科系人員的薪資加碼補助,中央與地方共同補助後,每間準公共托嬰中心可獲得34萬至144萬元不等的補助款。 市府強調,透過公私協力及長期投入預算,已有效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收托率,並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期望達成幼兒、家長及托育服務提供者三贏的效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因應台北市市民趕生敢養,提議月子補助以減輕爸媽生育負擔。
議員認為台北市市民生育負擔日益增加,提議提供月子補助,以減輕父母在生育期間的經濟壓力,並因應產後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台北市已有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最高2萬4,000元,以及生育獎勵金最高6萬4,000元,並表示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服務資源,結合實務經驗研議友善孕產期婦女措施。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預計完工日期,僅表示將以民眾主流之產後照顧方式進行規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建請市府回溯至蔣萬安市長上任時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柳采葳等議員指出,生育獎勵金加倍發放不應有差別待遇,並建議市府回溯至市長上任時(111年12月25日)發放,以符合民眾信賴。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開始執行補發作業,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將申請補助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
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修正,將申請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以保障該日期後出生的新生兒均能適用新制金額。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對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補發差額。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溯及既往至今年1月1日,理由在於擴大補助範圍,讓更多家庭受惠,並解決現行辦法未涵蓋部分新生兒的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將申請資格回溯至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由受理戶所依職權補發獎勵金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辦法並正式公告,相關補發作業已進入執行階段。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市府推動台北市65歲以上長者假牙費用全面補助,打造口腔健康友善城市。
林延鳳等議員指出,台北市應增加全面性老人假牙補助,讓65歲以上長者享有裝設假牙的費用補助,藉此減輕經濟負擔,並打造「笑口常開零負擔」的口腔健康友善城市。 市府回覆表示,台北市自84年起已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老人假牙補助,並於106年擴大至55歲以上的弱勢族群。市府目前蒐集相關資料並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研議現行補助政策的基準、金額及執行困境,後續將另案函復議會評估結果。 市府進一步回應,未來銀髮族口腔政策將以「預防重於治療」為重心,配合中央推動擴大塗氟補助,並加強口腔保健宣導,以避免一般戶假牙補助造成社福及醫療保健預算排擠。 (閱讀更多)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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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市府研議,敬老卡以一年為期,長者當月未用完點數,可累積至下月合併使用,提高敬老卡使用率。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敬老卡當月未用完點數即歸零,導致使用率偏低,建議市府研議改為一年累計制,讓長者可跨月合併使用點數,以提升便利性及使用率。 市府回覆已於112年5月8日及5月11日召開會議,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跨月累計的可行性,並要求各運具單位評估系統修改範圍、費用及期程。 市府進一步表示,修改費用初估約5,000萬元,期程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需同步調整,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尚無修改意願,故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制度。 (閱讀更多)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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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市府將台北市生育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之新規定,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生育獎勵金金額不足以有效鼓勵生育,提案要求市府將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並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以改善少子化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並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均適用新制金額,並補發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的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規定的公告,並開始執行補發獎勵金差額,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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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恤鄰長辛勞,鼓勵協助推動市政,建請市府儘速檢討、評估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為體恤鄰長辛勞並鼓勵其協助推動市政,建議市府檢討並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評估調整,並於113年度將各區公所鄰長自強活動費預算調升至新台幣3,840元/鄰/年。 (閱讀更多)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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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長輩生活多元化,建議將北市敬老卡擴大使用通路,建構全方位長者照顧,讓政策美意更到位。
議員指出,為鼓勵長輩生活多元化,建議擴大北市敬老卡的使用通路,讓政策更符合長者需求並提升照顧全面性。 市府回覆指出,敬老卡點數擴大使用的進度如下:自112年3月13日起可搭乘安坑輕軌;自112年4月1日起提高敬老愛心計程車補助至65點;自112年7月1日起可搭乘台鐵,惟台鐵啟用時間仍待交通部台鐵局宣布。 市府評估結果顯示,敬老卡點數使用於高鐵因台灣高鐵公司無合作意願而暫無進展;使用於掛號費等醫療補助因法規精神及預算考量,仍以大眾運輸工具及文康設施場館為主。 (閱讀更多)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