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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資料來源
一、《道交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必須經過「測試檢定」才能採取扣車等行政罰,但尿液檢篩檢為「事後篩檢」,並不適用。二、毒駕造成的危害不亞於酒駕,跨出修法第一步後,請向中央反映更應解決執法前線困境,加速評估檢測工具使用,再完善法治面,勿讓毒駕零容忍淪為口號。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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