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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3
資料來源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蔡錦賢、陳世軒、李翁月娥、林銘仁、蘇泓欽、陳明義、黃淑君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蔡錦賢、陳世軒、李翁月娥、林銘仁、蘇泓欽、陳明義、黃淑君
建請市府參照5歲幼兒的「經濟弱勢加額補助」,以設定家戶所得級距的方式,為不分公私幼的原住民孩子、為有需要的族人家庭,提供部分額度的補助支持。
(一)本府教育局110學年度(110年8月)起,將原住民幼兒納入本市公立幼兒園弱勢家庭幼生午餐點心補助對象,每學期最高可補助新台幣(以下同)5,175元。
(二)111學年度(111年8月)起,本府教育局配合行政院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對於0歲至未滿6歲幼兒教育及照顧,採提高、拉齊、補不足原則進行規劃,以營造全國一致友善育兒環境,我國籍幼兒就讀私立幼兒園可領取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每月補助第1胎子女5,000元、第2胎子女6,000元及第3胎以上子女7,000元。
連署人/宋雨蓁Nikar.Falong、蔡錦賢、陳世軒、李翁月娥、林銘仁、蘇泓欽、陳明義、黃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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