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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資料來源
一、本市及台北皆有兒童醫療補助的方案,補助對象得享有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及住院費用部分補助不等的福利,但本市的補助對象和台北卻有很大的落差。二、目前本市分為三類補助對象,分別是設籍本市0-6歲且經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0-6歲且經社會局核定為中低收入戶或符合領取中低收入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資格,以及0-12歲且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或經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符合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的兒童。三、而北市的補助對象,則是設籍北市0-6歲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滿2年,0-6歲具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或經社會局核定無力負擔醫療費用之特殊個案、設籍本市12歲以下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或經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符合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的兒童,此外,還有0-6歲且持有「台北市第3 胎以上兒童證明卡」的兒童。四、為增進本市兒童之健康並減輕爸媽的負擔,本席認為,市府應仿效台北市,先針對育有三胎或三胎以上兒童的家庭,提供醫療補助,後續再視財政情形,逐步擴大到全新北市的兒童,讓本市成為真正的友善育兒城市。
(一)查台北市與本市辦理兒童醫療補助,補助對象皆包含6歲以下低收入戶或特殊個案及12歲以下之重症或罕見疾病兒童。
(二)本市另有補助6歲以下中低收入戶及弱勢兒少,而台北市則是包含「父母設籍2年以上」及「第3胎(含)以上」之6歲以下兒童。(本市「第3胎(含)以上」之6歲以下兒童係由合作醫療院所自行主動減收或免收掛號費,未由本市提供補助。)
(三)惟「財政收支劃分法」遲未修正通過,致使本市人口比台北市多153萬,然而人均預算僅有台北市的一半。後續將視本市財政研議擴大補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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