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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資料來源
一、111年 11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停車場法」修法,要求交通部針對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位之設置比例及充電設施等進行規範,故交通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草案,預計今年底實施。在辦法公布後兩年內,公有路外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位,須達到小型車停車位總數至少2% ,同時也必需達到當地電動車登記數量的 1/10,而民營公共停車場電動車停車位,則應達到停車位總數至少 1% 以上。二、截至111年新北市交通統計資料,新北市公有路外停車位格位數為79,083格,61,357格,依規定,必須在2026年底達成公有路外停車格位至少1,582格、私有路外停車格位至少614格的目標。三、目前新北市登記之純電能小客車總數為5,960輛,預期數量將逐年上升。據報載,公有停車場目前充電車位數為288位,然而市府預計8年內分階段才能達到1,000位,距離要在兩年內達成1,582格的目標還有一大段差距。四、本席認為,市府應及早規劃公、私有路外停車場依法設置足額電動充電車位之辦理期程。此外,市府預計在2030年之前燃油公務機車、2035之前燃油公務小客車,全數電動化。市府各級單位之停車場也應及早因應,在公務停車位規劃足夠之充電樁,促使淨零排放的目標如期如質達成。
一、本府交通局轄管充電樁招商案已於112年12月決標,刻正由合作充電樁業者辦理場勘,依各場電力評估電動車充電專用格位位置及規格,逐步於各場設置2%電動汽車充電專用車位,未來亦將持續視電動車市占率及充電使用率,滾動式調整充電設備。
二、針對建物附設停車空間之私有路外停車場,本府交通局將於業者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時,輔導業者依前揭辦法規定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車位。,一、本府交通局刻正辦理充電樁招商案,未來將依照交通部訂頒「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於轄管公有停車場設置2%電動汽車充電專用車位。
二、針對建物附設停車空間之私有路外停車場,本府交通局將於業者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時,輔導業者依前揭辦法規定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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