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4/6/24
資料來源
一、新北市割頸案發生後,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明定教師必要管教行為得以「阻卻違法事由」不罰。二、教師實施管教權可能會被家長堅持提告究責,導致不願管教,形成惡性循環。三、市長已於本次總質詢公開承諾,會協助教師整個訴訟程序,做教師堅強的後盾。
一、本府教育局及本市各級學校,每學期均辦理教師輔導管教相關研習,以預防不當管教或違法處罰事件,並使教育人員知悉正向輔導管教方式,以維護己身權益。
二、有關提供教師因執行公務涉及訴訟案件,本府教育局依教育部所訂「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提供教師延聘律師,為教師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且公立學校教師如符合因公涉訟輔助辦法規定自行延聘律師時,亦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務學校或幼兒園申請核發其延聘律師之費用。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