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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資料來源
連署人/游輝宂、連斐璠、陳家琪
連署人/游輝宂、連斐璠、陳家琪
三峽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族人入住已超過10年,但地上屋產權問題長期未解決,產權不明導致維護與管理責任歸屬不清。
(一)為解決都會區原住民違建聚落居住問題,自民國100年起,本府基於尊重原住民族文化差異性及其意願,以專案性政策「新北市三峽原住民族生活文化園區計畫」推動三鶯聚落遷建,並由法人團體(新北市三鶯部落團結互助協會)為園區家屋工程之起造人,提供其安全宜居之環境,打造都市型原住民族聚落,使原住民族文化能在城市立地生根與再現。
(二)基於333原則,為維持遷建計畫之公益性,避免日後該園區家屋遭任意移轉或設定負擔。自109年11月起,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多次至聚落傾聽訴求及討論家屋產權歸屬問題,共計辦理10場次以上之說明會,訂定「三峽原住民族生活文化園區產權契約書」,並提供懶人包及登記所需經費概算等資訊。
(三)前開契約書條款已保障聚落未來居住權,明定家屋產權將先登記於社團法人(新北市三鶯部落團結互助協會)名下,並於各戶貸款期滿且清償本息(20年)後,將產權移轉至個人名下。
(四)本府依園區族人意願採分批簽約方式辦理,目前已有26戶(總戶數42戶)完成簽訂產權契約,由社團法人籌措相關費用並辦理第1次測量及登記事宜,且部分家屋之測量及所有權登記將於增建程序完備後辦理。然產權登記過程中因社團法人尚未如期完成換屆程序以及族人內部尚未有共識等因素,致影響家屋產權移轉作業進度。
(五)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將持續與社團法人溝通加速完成會務換屆程序,以利完成園區家屋產權登記。
連署人/游輝宂、連斐璠、陳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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