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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資料來源
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現行暫時代理制度下,代理人僅獲加發職務加給與專業加給,基本薪未隨之調整,導致實際承擔同等職務責任卻未享有同等報酬,產生同工不同酬之不公平現象。截至今年9月,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暫時代理職務人員共計27人,其中副站長職務代理者即15人,約佔全部副站長人數20%,站長及控制工程師之暫時代理職務人員亦佔各職務全部人數30%,顯示該問題具普遍性且對員工權益影響重大。此外,代理期間之服務年資未納入該職務晉升年資計算,致使員工長期代理卻無法於正式晉升時獲得應有之認列,影響升遷權益與組織士氣。為確保人事制度公平合理,並激勵員工積極任事,爰建請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儘速檢討現行代理職務薪資與年資認列制度,俾保障勞工權益,維持組織運作效能。
請中捷公司研議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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