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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4
資料來源
依據地方民意需求反映。經查,行政院已於2024年12月30日發函表示,自本年1月1日起,各中央(含本院以外)機關(含公立學校、公立醫療機構)約僱、工友及約用人員之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另查,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等直轄市政府皆已參酌前開中央機關各類人員之調薪方式辦理薪資調整,惟台中市政府至今仍無作為,實有怠慢基層員工待遇之虞。綜上所述,建請市府應比照其他五都,並參酌前開中央機關各類人員之調薪方式,本權責以高於最低工資1.1倍標準方式辦理調整各機關(構)及學校約僱、廚工、工友及臨時人員之薪資,並溯自 2025年1月1日生效,進以提升基層員工待遇。
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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